一、古代粮食仓储管理减损举措
我国以农立国,自古就有“重农”和“重储”的传统,周礼之所谓委积(储备粮草)者,即仓储制度之雏形。古代储粮主要用来发放官员工资、赈灾和年度调剂,正仓(国家设在各州(郡)县的仓库,主要收购百姓交纳的租税)、转运仓或太仓储存的粮食,要耗费大量人财物,从产区长距离运输入仓,可以说每粒粮食都弥足珍贵。为减少粮食仓储损耗,历代当政者从粮仓选址、储存品种、净粮入仓、推陈储新到损耗回收,都制定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科学的仓储管理制度。
粮仓选址:高燥之处
为防止内涝和潮湿,古代粮仓大多选址在地势较高的地方,或人工夯土筑起高台。参照汉代画像砖上的图案,仓房大多建在较高台基之上,而且坐北朝南。唐朝对粮仓选址颁布了明确规定,据唐律记载:“仓,谓贮粟、麦之属”“须高燥之处安置”。宋朝《天圣令》规定:“诸仓窑,皆于城内高燥处置之”。从现存遗址看,西汉京师仓、唐朝太仓、清朝丰图义仓等,地势都比较高。
储存品种:原粮为主
与成品粮不同,带外壳的原粮耐储,不易腐烂变质。鉴于此,我国古代储存粮食多以原粮为主。据秦简记载,秦国储存的禾、稻、黍等谷类作物基本都是原粮储存。从文献考证看,汉朝以前大多是储藏原粮;唐朝兴起漕运后,南方稻谷长途运往北方,运带壳的稻谷显然不如直接运大米,由此形成大米储存量增加;到清朝,由于大米不耐储、易霉烂,南方地区又重新形成“储稻不储米”的习惯。
净粮入仓:先行扬掷
杂质高的毛粮入仓储存易导致粮食间隙度变小,气体交换不畅,容易出现发热、霉变等坏粮现象,因此古代粮食入仓前大多会有“扬掷”环节,仓储设施即含“仓”和“场”,其中“场”的功能之一就是对入仓前的粮食进行扬掷。据《旧唐书·食货志》记载,“先是,米至京师,或砂砾糠秕,杂乎其间。开元初,诏使扬掷而较其虚实,扬掷一词,自此始也”。唐朝开元九年(公元721年)敕:“水运米扬掷,四五六七月,米一斗欠五合;三八月,米一斗欠四合;二九月,米一斗欠四合;正十十一月十二月,米一斗欠二合,并与纳”。按照唐制,一斗等于一百合,米扬掷损耗大体在2%至4%,显然高于正常水平。考虑当时要求扬掷损耗由交纳州县随租补上,实质上扬掷损耗变成剥削交租农民的一种手段。
推陈储新:均衡轮换
粮食都有一定保质期,储存时间长将影响粮食品质。古代为确保储存粮食品质,减少仓储损耗,大多分品种、分环境设定了储存期限,并进行推陈储新,设定科学的粮食储存周期。据《唐书·食货志》记载:“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皆著于令。”清朝时期,明确要求常平仓原则上每年销售1/3的库存粮食,仓内有不宜存陈粮时,可提高出售比例。
损耗回收:分类利用
粮食仓储损耗主要由进出仓损耗和保管损耗构成。进出仓损耗大多是粮食抛撒损耗,粮食本身并未发霉变质,只是混入其他杂质,完全可以再利用。清朝时期,漕粮进出仓廒时出现的抛撒米粒,被称为“土米”,明确要求回收再利用。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规定土米“其七成以上者,筛飏(扬掷)洁净,实数归仓,照赢余事例,作正关支;六成以下者,发城照土米之例领卖”。更差的土米,在灾年也做了粥施之用。
二、古代粮仓建筑减损设计
我国古代粮食仓储由“地下窑穴”逐渐转变为“地上粮仓”,地下窑穴修建相对简单、省时省力,隋唐时期赫赫有名的洛阳含嘉仓采用的就是地下窑穴储粮。由于地下窑穴防潮防雨难度较大,且粮食出窑也不方便,殷商时期就出现了地上粮仓,到了宋代以后,地上粮仓储粮占据了主导地位。鉴于粮食仓储损耗发生的两大主因是高温高湿和鼠咬鸟啄虫蛀,在古代粮仓建筑设计中,地下窑穴和地上粮仓都有减损设计,主要是尽量减少仓储损耗。
通风防潮
粮食在储存过程中,温度和湿度是影响品质的两大关键因素,高温高湿利于粮食呼吸和有害生物体生长繁育,容易造成粮食霉变和营养流失。不难看出,古代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时,就采取措施确保通风防潮,以减少仓储损耗。据考证,早在新石器时代中期的耜耕农业阶段,地下储粮窑穴已开始进行了简单的防潮处理,主要是对窑底或窑壁涂抹细腻黄土或草拌泥,然后用火烘烤。秦汉时期是我国进入农耕社会的关键时期,粮仓防潮处理能力得到提高。对于地下窑穴储粮,为防潮,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窑底层铺垫物和窑壁隔离物,如铁质泥灰岩、青膏泥、木板、草、谷糠等。东汉时期,窑壁除土壁外,还出现了砖砌的窑壁。对于地上粮仓,主要采取上开口、中开门、下离地等举措,提高通风防潮能力。从出土文物或考古遗址看,处于战国时代早期的秦国墓穴陪葬陶仓,顶部有气口,中上部有门,底部有两侧带方孔的高圈足;西汉京师仓一号遗址,其墙壁与地面都预设有通风道,并在地面上架空地板,木板下面的空间与四周墙壁上的通风道联通,主要解决防潮和通风问题。
唐朝时期,粮窑底部开始挖建“弧形沟”,便于排出窑顶渗下的少量雨水,以保持窑内干燥。与此同时,粮窑的密封性明显提高,粮窑装满粮后,粮上盖席,席上垫糠,糠上再盖席,最后用黄土密封。明清时期,地上储粮已成为主流,储存粮食的房间称作“廒”,大多廒顶上会有“天窗”或“气楼”,墙根留有气眼,通过天窗或气眼的开关调节廒内温湿度;廒间地面从下到上依次铺有细沙、方砖、杉木和门板,用来防潮通气;廒内四周围置樟木,主要是驱虫防腐。
鼠咬鸟啄虫蛀
在古代,地下窑穴和地上粮仓大多是夯土建筑仓,以土墙为主,粮仓内部容易出现鼠穴,粮仓开窗通风时容易有鸟啄,害虫则普遍存在粮堆中。为防止仓储鼠咬鸟啄虫蛀损耗,古代粮仓建筑设计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对于鼠咬问题,根据秦简《法律答问》“仓鼠穴几何而当论及谇(斥责)”条云:“廷行事鼠穴三以上赀(罚款)一盾,二以下谇。鼷(小型家鼠)穴三当一鼠穴。”明清时期,仓内木地板支架悬空离地面40厘米,与仓底地面和墙面形成通风道,在实现通风的同时,将猫放入其中,以防止粮食受到鼠咬。由此可以看出,古代储粮面临严重的鼠患问题,统治者在法律条文中甚至明确规定了小型鼠穴与大型鼠穴之间的换算关系。对于鸟啄问题,粮仓在设置通风口时,为防止鸟雀啄食,古代粮仓大多在天窗上用竹网进行防护。在河南南阳地区出土的汉代黄釉陶仓楼,已经用竹篾编成网隔在粮仓盖顶的风窗上,以防止鸟雀啄食。对于虫蛀问题,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如秦律《仓律》规定:“见蝝(蝗蝻,未生翅的蝗虫若虫)之粟积,义积之,勿令败”,意思是如发现粮堆上有小虫,应重新堆积,防止谷物败坏。
三、古代粮仓损耗监管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以粮为本的国家,早在秦汉时期,每个县就设置了县仓。为加强粮仓管理,从汉代的大司农、唐朝的司农寺、宋代的粮料院,到清朝的粮储道,历朝历代均设置了专门机构监管粮仓,唐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粮仓都设立了专门仓官,清朝甚至将粮仓建在官署附近,以便于监管。为规范粮仓管理及惩戒违规行为,从秦代的《仓律》到唐朝的《仓库令》,历朝历代在法律条目中都会专辟“仓律”一门。总的来看,粮食仓储损耗监管主要包括损耗核算、自然损耗设定和损耗惩戒三部分。
仓储损耗核算
粮食仓储损耗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就是损耗核算,隋唐时期的铭砖就如同现在的“台账”,上面详细记载了粮食的入库时间、数量、送粮人和收粮人等信息,以窑为单位,装满后铭砖随粮食一起埋入窑内,出粮时取出铭砖进行比对。隋唐时期对储粮出库方式有明确要求,据《唐六典》记载,粮食出库以“一屋一窑尽”为原则,主要是便于掌握出库数量,也为了准确核算粮食仓储损耗,便于实施必要的惩戒。明清时期基本坚持了逐仓或逐廒出粮的方式,明确规定“一廒未尽,禁开新廒”。
自然损耗设定
粮食通过呼吸作用消耗自身干物质,释放热量、二氧化碳和水,再经过通风散热和干燥蒸发消失,因此储存粮食必然会产生一定自然损耗。由于自然损耗难以避免,古代粮食仓储损耗监管中,也设定了相应的“自然损耗率”。据《唐六典》规定:“贮验三年,斛听耗一升,五年以上,二升。”即储存三年的粮食,自然损耗率为1%;五年以上的,提高至2%。为了对比,根据现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我国目前储粮设定的自然损耗率为半年内不超过0.1%,半年以上一年以内不超过0.15%,一年以上不超过0.2%。
仓储损耗惩戒
粮食仓储损耗既有自然因素导致的正常损耗,也有保管不当造成的异常损耗,对于造成不宜食用的严重损耗或远超自然损耗的超耗,历朝历代都制定了严厉的惩戒措施。比如,按照秦律规定,若出现储存损耗导致数量不足,不仅要赔偿,还会视同盗窃,受到惩罚,仓库管理人员要接受经济和法律的双重制裁,明显要比其他部门或其他行业严厉。按照秦简《效律》规定:仓腐朽禾粟,及积禾粟而败之,其不可食者,不盈百石以下,谇(责骂)官啬夫(粮仓管理人员);百石以到千石,赀(小罚)官啬夫一甲;过千石以上,赀官啬夫二甲;令官啬夫、冗吏共偿败禾粟。禾粟虽败而尚可食也,程之,以其耗石数论负之。根据《岳麓书院藏秦简(贰)》记录,“一甲”等值1344钱,“一盾”等值390钱;相对比,按照云梦秦简记载,若以劳役抵销债务,劳作一天抵偿8钱,每月240钱,“一甲”相当于一个正常劳动力不休息连续劳作半年的收入,“一盾”相当于一个正常劳动力不休息连续劳作49天的收入。由此可以看出,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导致存粮变质不宜食用或者出现鼠穴,秦国法律对仓库管理人员的惩戒是相当严厉的。隋唐时期设定了仓储环节自然损耗率,但对超标准损耗的惩戒也非常严厉。据记载,唐仓督(郡仓或县仓的主管)邓琬因七千斛粟发霉,子孙三代被囚禁长达28年,九人死于狱中。
四、古代粮食仓储减损的经验与启示
鉴古而知今,彰往而察来。我国五千年以上的粮食储存史,也是一部宏伟的节粮减损史。古代重视并核算仓储损耗,除激励仓库保管人员履职尽责外,还为了“正租”之外额外“纳耗”,用来弥补仓储损耗。客观上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减损经验。新时代粮食供求关系和储存技术已发生历史性变革,但节粮减损并没有过时,减损就是增产,以古为鉴,新时期我们需要继续发扬古代爱粮节粮的光荣传统,多措并举推进粮食仓储环节减损工作。
高标准粮仓为仓储环节减损创造条件。粮仓是储粮的外围基础设施,仓房的隔热气密性和通风、控温能力直接影响仓储环节损耗。为降低粮仓损耗,古代不断优化粮仓建筑设计,唐朝甚至出现了专门制窑的职业—窑匠。新时代粮仓建筑技术显著提高,高大平房仓和浅圆仓已成为粮食储存的主流仓型,仓储损耗大幅减少。吸取古代优化粮仓建筑的减损经验,新时期应加大改造或新建高标准粮仓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环保节能型建筑材料,提高粮仓保温隔热性能,大力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建设更多绿色智能储粮仓房。
精准化核算为仓储环节减损奠定基础。减损的基础是知损,明确粮食仓储环节损耗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粮食仓储损耗精准化核算,是做好仓储环节减损工作的基础,古代就已采用铭砖或“逐仓或廒出库”方式核算仓储损耗。目前社会各界对粮食仓储环节损耗关注度较高,专家学者也进行过粗略估算,但估算结果差异较大,公信力不足,尚缺乏形成社会共识的权威数据。以政策性粮食仓储环节为突破口,应积极探索研究损失评估指标,定期开展定量评估,夯实粮食仓储环节减损数据基础。
全方位监管为仓储环节减损提供保障。仓储损耗与日常保管密切相关,要减损必须强化粮仓监管,古往今来皆如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以来,粮食仓储监管能力、监管效率明显提高,依法监管、智能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增强。尤其是针对中央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实施的“两项考核”,其“指挥棒”作用显著。伴随着粮食储存日益多元化,今后应加大对种植、贸易和加工环节存粮的监管力度,尽早实现政策性粮食和社会化存粮全方位、无缝隙监管,助力仓储环节节粮减损。
强有力惩戒为仓储环节减损形成震慑。对于仓储保管不当造成超耗甚至霉烂变质等行为,我国古代都依法给予强有力惩戒。新时代政策性粮食储存大多能控制在自然损耗之内,但对种植大户、贸易商和加工等环节的储存损耗还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尤其是“地趴粮”和贸易粮存粮损耗,还仅局限于号召减损层面。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仅对粮食储存企业减少粮食储存损耗提出要求,但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耗没有明确的惩戒措施。建议今后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时,依法加大对仓储损耗特别是超耗的惩戒力度。
(作者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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