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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发布日期:2022-05-14  来源:《红旗文稿》  作者:顾海良  浏览次数: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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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是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五个必由之路”之一。与时俱进地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我国发展所处新的历史方位,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是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五个必由之路”之一。与时俱进地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我国发展所处新的历史方位,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对发展理念作出多方面的探索,赋予“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以新时代的内涵,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这一“必由之路”,在“十三五”时期中国发展壮大实践中得到强有力的证明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上,首次提出新发展理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在《建议》开始起草时就强调,首先要把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发展理念搞清楚,发展理念是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搞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跟着也就好定了。”2015年11月,正值国家“十三五”规划制定的重要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理念是“对我们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获得的感性认识的升华,是对我们推动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总结,要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来引领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新发展理念作为“总基调”贯穿于“十三五”规划整体过程、各种举措和各个环节之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我国发展壮大的成就时指出,这是在“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端正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整个“十三五”时期,贯彻新发展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在制定“十四五”规划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重大理论和理念,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重要、最主要的。”

“十三五”时期的历史性成就,不仅是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必由之路的深刻检验,也是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我国发展壮大必由之路所发挥的“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作用和意义的深刻证明。在新发展理念中,“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重在立足科技创新、依托创新驱动、依靠创新人才、占据创新高地,形成更为完善的创新体制;“协调”作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着力于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五大文明建设之间的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在拓宽发展空间、深化持续发展上,发展的可持续性得到全面增强;“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重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开放”作为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立足拓展对外开放视野,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互利合作的开放格局;“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重在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成就显著。新发展理念的各个方面各有侧重又相互支撑,在“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壮大的总体中,“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呈现出“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中国发展壮大的鲜亮底色和华彩乐章。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通过修改的党章中,正式写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一“必由之路”,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壮大的根本遵循

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同时,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在制定“十四五”规划中,新发展理念也在新发展阶段得到深化和拓展。

新发展阶段在根本上就是“发展”的新阶段,也是新发展理念实现的“新阶段”;新发展理念在新发展阶段的拓新和跃升,也是贯彻这一理念作为中国发展壮大必由之路的内在根据和本质规定。

在“十四五”规划中,新发展理念中的“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新发展阶段居于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成为新发展阶段创新的关键问题。

新发展理念中的“协调”,作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新发展阶段拓新为更加注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凸显为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新发展理念中的“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在新发展阶段提升为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新发展理念中的“开放”作为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新发展阶段深化为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完善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

新发展理念中的“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新发展阶段跃升为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的思想精粹和指导意向得到升华,全面地展现了新发展理念作为我国发展壮大必由之路的意蕴,提升了实现这一“必由之路”的境界。

首先,新发展理念要适合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进入新征程,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突出地表现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处理和解决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出路和根本路径。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壮大问题上,最为根本的就是发展质量和效益迫切需要提高、创新能力亟待增强、实体经济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最需要解决的是地区和区域发展的显著差距、社会公共服务的滞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这就要求在中国各方面的发展壮大上,坚定不移地贯彻和落实好新发展理念。

其次,新发展理念要面向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在制定“十四五”规划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战略思维上,要着力打通经济运行中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及其联系,形成更多的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在总体上要凸显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双循环的互动,形成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引擎,“我们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向,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在中国各方面的发展壮大上,要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地依托国内统一市场,使新发展理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中发挥新优势、开辟新路径。

再次,新发展理念要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新要求。新征程上,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一体的总体目标中,还要“着重从发展战略角度”,在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战略,完善城市化战略,调整优化科技投入和产出结构战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战略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战略上谋篇布局。要使这些战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扣,与国家长治久安牢固维系,牢固确立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在这方面,更要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既要敢于斗争,也要善于斗争,全面做强自己,特别是要增强威慑的实力。”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等战略部署中,凸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筑牢国家安全屏障,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中有管这个“大局”的新招数、新谋略。

这一“必由之路”,以新发展理念在整体上发挥好“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作用为坚实基础

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提出的要求是全方位的、多层面的,形成的理念是全局性的、系统性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就是要发挥这一“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特征;达到“必由之路”的根本要求,就是要落实这一“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特征精准到位。

在新的征程上,必须从整体上把握新发展理念,着眼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于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各种问题,决不能再回到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老路上去,决不能再回到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搞所谓发展的做法上去,更不能再回到粗放式发展的模式上去。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要进行综合影响评估,不搞“急就章”“一刀切”。

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从思想指南和实施方略上回答了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要求,是从立场、观点和方法上对新发展理念的精粹和实质作出的新的阐释。要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坚守适合于我国发展壮大实际、切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要求的“必由之路”。

首先,要从“根本宗旨”上把握新发展理念。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在新发展理念提出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从“根本宗旨”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才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也才能牢牢把握“必由之路”的正确方向。

其次,要从“问题导向”上把握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地扣住新发展阶段的根本问题,是新发展理念的基本观点和根本方法,也是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内在需要和本质要求。我国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举措要更加精准务实,切实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的发展过程中,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依靠改革破除发展瓶颈、汇聚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再次,要从“忧患意识”上把握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也是新发展理念的基本观点和根本方法。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十四五”时期及其之后的一个很长时期,将是我国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会明显增多。“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深刻认识新发展理念的新特征和新路向,提升解决和处理社会主要矛盾的主导意识,增强辩证分析能力和总体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着力于“育新机”“开新局”,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努力在我国发展壮大上取得新成就,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夺取新胜利。

最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还要求从“五个必由之路”上树立完整、准确和全面的观念。“五个必由之路”在整体上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其中,党的全面领导是走好必由之路的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走好必由之路的最重要的制度前提,团结奋斗是走好必由之路的最强大的精神力量,新发展理念是走好必由之路的显著标志,全面从严治党是走好必由之路的根本保证。坚定走好“五个必由之路”,使之发挥出持续强劲的系统功能,正是新时代的成功之路。要从“五个必由之路”整体认识上,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的思想境界。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概括为“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其中,新发展理念被概括为基本方略的“十四个坚持”之一,即“坚持新发展理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2017年底,党的十九大后召开的第一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概括中提出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涵盖“七个坚持”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结构体系,是对“新发展理念”作出的“基本方略”意义上的概括。

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高度,依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发展,用“十个明确”进一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系统概括,并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决议》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概括中,新发展理念不是在“基本方略”中而是在“核心要义”的“十个明确”中加以概括的,即“明确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新发展理念由“基本方略”层面的概括调整为“核心要义”层面的概括,是《决议》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新发展理念作用新认识的成果。新发展理念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深化了我们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的认识,为我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

(作者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刘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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