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组合方案,是我国对政府和市场关系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理论的突破和西方经济学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理论的超越,为不同经济体制下解决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现代经济运行体制中,市场和政府是两种最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可以说,“市场失灵”是市场经济相伴而生的痼疾。从西方经济学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理论演进史可以看出,在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时,单纯强调某一方面的经济政策并不是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最佳模式。当然,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带来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矛盾以及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本性,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可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
那么,如果一个制度仅仅采用政府配置资源而放弃市场配置资源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我们可以以苏联为例说明绕开市场调节造成的后果。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在生产力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阶段里,我们也不能仅仅采用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而要发挥价值规律作用,处理好市场和政府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关系。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为何能够破解“市场失灵”?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两个理论问题。
第一个问题的实质是,社会主义为什么能够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建立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是独立存在的经济体制,而是以生产社会化为基础的多种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现象。由此也表明,市场经济体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也可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由于生产社会化的这个纽带,使得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具备可能性。进一步说,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市场经济也具备可行性。1979年11月,邓小平在理论上第一次论证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是对计划经济观念的新突破。哪种所有制形式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就属于哪种社会性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够完美地结合,就在于生产社会化这个神秘的纽带,这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实现“有效市场”。
第二个问题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要强调政府配置资源的问题。政府的“有计划的调节”“有计划的分配”是调节社会生产的有效形式和必要手段,而市场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调节机制,是市场经济内含的价格、竞争、供求和风险诸要素相互作用、彼此制约、自行协调的有机联系和自我组织能力,是“看不见的手”,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推动着经济在波动起伏中发展。因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就要在资源配置上处理好政府(或计划)和市场的关系。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为什么能够破解“市场失灵”?一方面,“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强调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在社会化大生产时期,需要一个“乐队指挥”即一个领导核心对生产活动进行指挥,并对经济运行进行统一的统筹和协调。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居于核心地位,可以说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
另一方面,“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强调要坚持“两点论”、辩证法。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和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种种弊端,通过一系列举措,理顺了市场的秩序,解放了束缚市场主体活力发挥的关键。要想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要明确往哪里转、怎么转。党的十八大确定转变政府职能的总方向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就明确了市场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边界,为实现“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奠定了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
(本文刊载于《上海经济研究》2021年第1期,原题《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破解“市场失灵”的中国方案》,作者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姜晓磊/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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