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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24  来源:《党委中心组学习》  作者:刘焕鑫  浏览次数: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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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全面部署。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时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一)深刻把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系,找准工作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在具体落实中,我们要坚持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过渡期内,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主动防范化解各种潜在返贫致贫风险,把各项帮扶工作做精细做扎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同时,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越走越有奔头。

(二)深刻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任务,持续响鼓重槌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党中央最关心的一件大事。要求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我们要紧紧围绕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好产业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投资兴业,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加快脱贫县全面发展步伐,立足农业农村资源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县域就业容量,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脱贫县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的战略部署,加快工作重心转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几年乡村振兴已经动起来了,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也见到了一些成效,现在到了全面推开的时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推动工作重心转换,使农业农村与国家同步实现现代化。我们要适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转变思想观念,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村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要加快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聚焦重点狠抓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良好开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取得显著成效。

(一)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不愁吃不愁穿质量进一步提高;脱贫地区控辍保学力度不减,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脱贫人口2021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体实现全覆盖,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加固改造有序推进,住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解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84%,饮水安全保障成果进一步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农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分之二的监测对象已稳定消除风险,尚未消除风险的均已落实帮扶措施,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可消除风险。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洪涝、地震、干旱等灾情涉及的677个脱贫县、138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9万个脱贫村、421万受灾脱贫人口均落实了帮扶措施,没有出现因灾返贫致贫现象。

(二)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550元、同比增长16.9%,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同比增长11.6%,均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10.5%的增速。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4.2%,同比分别提高3.6和0.7个百分点。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1561亿元,其中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产业帮扶由到户到人向促进区域产业整体发展转变。新增发放小额信贷752.6亿元,支持180万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户发展产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中有增。2021年,全国脱贫劳动力务工总数达到3145万人,同比增加126万人、增长4.2%。全国申报个税的脱贫人口同比增长15.9%,增幅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比达到67.9%,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扎实推进。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全部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258.2万套搬迁安置住房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社区治理和社区融入总体良好。帮助有劳动力的241.6万搬迁脱贫家庭就业403.5万人,总体实现有劳动力的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政策衔接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33项衔接政策全部出台,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支撑保障不断强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国家层面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出台14个方面倾斜政策,整体支持西藏、新疆脱贫地区发展。中西部22个省区市均出台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调整优化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政策,总体形成了“1+N”衔接政策体系。帮扶衔接扎实有效。调整完善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8个东部省(市)结对帮扶西部10个省(区、市),投入财政援助资金228.7亿元、互派干部人才2.3万人。保持305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592个脱贫县工作总体稳定,向定点帮扶县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669亿元。包括18.6万名第一书记在内的56.3万名驻村干部全部完成轮换,接力棒顺利交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考核衔接有序有力。统筹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合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减轻基层负担。队伍衔接基本到位。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省级和涉农市县乡村振兴机构全部挂牌。中央层面形成中央农办牵头实施、农业农村部统筹实施、国家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三位一体”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共同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总体设计基本完成。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和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全部出台,目标任务进一步清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着力抓好“水电路气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摸排、扎实整改农村问题厕所。全国共摸排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6000多万个,摸排出的问题厕所超过50% 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分类有序推进整改。乡村治理迈出新步伐。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路径。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认定新一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一体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等向农村覆盖,农村面貌持续改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农民群众,第三方评估抽查农户对本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抓紧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但防止返贫的任务仍然很重。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稍遇到点风险变故马上就可能致贫;脱贫地区产业普遍搞起来了,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强;全球疫情仍在蔓延,自然灾害多发、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稳产业稳就业稳收入难度加大。全国乡村振兴系统和脱贫地区要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持续响鼓重锤抓紧抓好,绝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规模性返贫。

(一)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这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去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今年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对有关政策、标准、流程等作出具体规范,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监测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通过基层干部排查、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三种方式,既看收入、又看支出,还要关注现实存在的一些潜在风险隐患,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环节,做到精准施策、应扶尽扶。监测对象中,对存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单一风险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对风险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帮助勤劳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现行社保体系,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退出环节,做到实事求是、稳定消除风险。对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且持续稳定不少于半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经过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批准公告等环节,规范退出,不再享受帮扶政策。

(二)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收入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最核心、最基础的指标。只有努力推动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长,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才能让生活更上一层楼、逐步缩小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关键是抓好产业和就业帮扶。一方面,要发挥产业增收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引进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持续深化优化消费帮扶,完善脱贫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继续用好小额信贷和富民贷等金融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另一方面,要推动脱贫群众稳岗就业。2021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67.9%,稳住务工收入至关重要。2022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要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力争比去年有所增加。要优化技能培训,努力推动脱贫劳动力靠体力挣工钱向靠技术挣工资转变。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深化省际间和省域内劳务协作。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开发乡村公益岗位扩大就业,助力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多措并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三)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脱贫县大多地处偏远,瓶颈制约多、产业基础弱,必须扶上马送一程,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去年中央33项衔接政策全部出台,今年将组织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为脱贫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社会力量帮扶等机制作用,加强脱贫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交流,积极引导发达地区企业到脱贫县投资兴业,积极推动脱贫县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深化脱贫地区与发达地区市场合作,拓展营销渠道,强化产销衔接。加强劳务输出组织管理和服务,强化与东部省市精准对接,推动更多劳动力外出务工。持续改善脱贫县产业发展条件,加快改善基础设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综合投资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更有吸引力的条件。三是抓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2年将在国家、省、县三个层面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围绕特色产业精准开展科技服务和人才培养帮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继续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四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跟踪监测3.5万个搬迁集中安置点、960多万搬迁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防止发生社会问题。

四、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历史性完成后,“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工作机制、机构队伍、政策体系等方面已经平稳有序实现衔接。要切实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产业不振兴,乡村振兴就无从谈起。一是着力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已达50%以上,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提高,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短板,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横向上,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休闲、旅游、康养、生态、文化、养老、电商等产业发展。纵向上,打造全产业链,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是着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促进财政增收的产业,推动形成县城、乡镇、中心村分工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驻村帮扶等各类帮扶力量,把促进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同时鼓励人才返乡、干部回乡、企业下乡,为产业兴旺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三是着力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乡村产业发展根本目的是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要把农民利益紧密嵌入到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去。要强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支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和综合性举措。经过脱贫攻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薄弱环节。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农民主体地位原则,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一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对12项重点任务逐一制定专项推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科学制定任务清单,选择一批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研究建立乡村建设监测评价体系。二是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统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三是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对农村户厕摸排和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暗访,对摸排不到位、摸排但整改不到位、新改建厕所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通报约谈。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民自身干不了、干不好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上。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探索建立农村厕所革命信息化管理监督平台,推动形成高效稳定运行的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把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作为重要方向。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合组织部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完善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提高组织和服务农民的能力水平。抓好队伍,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全面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建好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二是推动公共服务下乡进村。强化县乡村公共服务统筹,推动县城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把乡村建设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村级就近便捷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等平台,把党的声音传播到农村千家万户,不断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内生动力。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四是创新平台载体抓手。继续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做法,细化标准、规范程序。研究建立乡村治理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努力把乡村治理抓出成效,让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农民有感知、真感受。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意义重大、时不我待。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目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为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责任编辑: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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