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先看测评,消费先看推荐。近年来,“种草”经济在青年群体中蓬勃发展,从旅游攻略、饭店推荐到化妆品服装消费等等,从“种草”帖中获取经验已经变成了很多人的习惯动作。“种草”帖、“种草”视频内容生动、测评体验性强,“跟着博主买良心好物”让消费选择变得又好又快,这种消费方式广受追捧。然而,在“种草”经济带货能力凸显的同时,也开始被广告营销“入侵”。部分商家、品牌为了提高销量、曝光率、好评率,将“软广”等营销广告植入“测评”“探店”“分享”等“种草”内容中,甚至聘请专业写手点赞、评论,制造“自来水”粉丝效果,以“种草”之名,行营销之实。
虚假“种草”帖看似与好物分享无异,实则背后深藏商业利益,甚至是代写代发的灰色产业链,有的博主不再“凭良心推荐”,其后果不仅仅是“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差异,更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动摇了“种草”本身的真实、诚信根基,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于披着“种草”外衣的虚假营销,必须加强整治,还“种草”生态一片清朗空间。
首先,商家和博主应该强化法律意识,不能怀有侥幸心理,试图用虚假“种草”帖规避相关法律制约,踏实做好产品赢得真实的口碑才是扩大销路的关键。平台也应强化责任意识,必须认识到诚信、真实是“种草”平台立身之本,不能放任虚构内容污染生态、侵害消费者权益。
其次,应明晰“种草”与广告之间的边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平台作为内容的审核管理者,应进一步细化内容审查机制,强化筛查鉴别能力,对于具有付费行为的推广和广告内容应明确“广告”标识。
再次,应强化对虚假宣传问题的整治。平台对于变相发布广告、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从严整治,通过查封账号、下架、降级等方式及时处置违规内容,建立博主黑名单制度强化博主的诚信意识,同时建立好相应的用户内容评价反馈机制、维权渠道等,协助消费者维权。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利用网络水军代写代发、虚构“种草”帖等违法广告代言、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
打击虚假“种草”帖,关键要强化诚信意识,只有对虚构等造假行为坚决说不,切实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种草”经济才能迎来长久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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