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市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维护国家种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立法目的,将种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同时,建立了种质资源保护、鼓励育种创新、品种审定等方面的制度。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涉及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强化生态安全、强化种业创新等方面。北京市园林绿化部门将从前期的行政审批入手,认真梳理法律法规涉及的各项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事项。细化完善与种子生产经营和品种管理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开展行业管理和指导。
据介绍,林草种子的丰富程度和多样性,是构建稳定生态系统的基础,是用生态办法解决生态问题的关键。下一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将重点围绕“珍稀、濒危树种和古树名木、主要乡土树种、北京市特有的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构建市级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鼓励扶持一批原地、异地种质资源库(圃)。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任编辑:骆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