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对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向海关申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采取焚烧、填埋和其他无害化方式,改变货物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的处置活动。本文将带你深入了解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相关事宜。
一、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适用范围
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适用销毁处置方式。
二、无法出口、内销、退运的保税货物,可以无偿放弃给海关吗?
不能。《关于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3号)废止了《关于加工贸易放弃货物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6号),自2014年5月1日起,无法出口、内销、退运的保税货物,只能选择销毁处置,不能放弃。
三、执行销毁处置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加工贸易企业应委托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列明废物处理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法律、行政法规对废物处置资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申请销毁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加工贸易业务(综合类)审批表》;
(二)《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三)申报销毁处置来料加工货物的,应同时提交货物所有人的销毁声明;
(四)申报销毁处置残次品的,应同时提交残次品单耗资料以及根据单耗折算的残次品所耗用的原进口料件清单;
(五)企业申报销毁处置的加工贸易货物无法内销或退运的说明;
(六)销毁处置单位的资质证明;
(七)企业与销毁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
(八)销毁处置方案。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1.销毁方式,指焚烧、填埋、压碎等具体处置手段。2.销毁结果,指销毁货物是否完全灭失或者销毁后货物是否有回收利用价值。3.销毁后货物有残值的,应明确残值部分商品名称及报验状态(片、块、团、丝等);
(九)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销毁处置有没有时间限制?
有。海关审核通过后,在《申报表》上签注意见,交企业凭此办理销毁事宜,企业应明确销毁处置时限,及时完成销毁处置,并在手册有效期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办理报关手续。
六、海关是否会全程监督销毁过程?
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海关会通过研判来确定是否要派员监督销毁,如果确定派员监督销毁,申请企业及销毁处置单位应当全程给予配合。
七、销毁处置后,需向海关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进行销毁处置之后,应当向海关提交《申报表》、处置单位出具的接收单据、《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证明》。海关审核后,对《申报表》相关内容及折料清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对《申报表》进行编号,编号规则为:关区代码+【年份】+销+(顺序)号,并加盖海关单证专用章交还企业。企业凭《申报表》在手册有效期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办理报关手续。
八、销毁处置后应该如何报关?
销毁处置后的报关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为销毁后的废料产生残值,并且企业获得收入;另一种情况是销毁后废料没有剩余价值,企业没有获得收入。
(一)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获得收入的,按销毁处置后的货物报验状态向海关申报,报关适用的监管方式为“进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4)”或“来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5)”。根据销毁后的实际收入所得办理纳税手续,及时补缴税款。
(二)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未获得收入,销毁处置货物为料件、残次品的,报关适用监管方式为“料件销毁(代码0200)”,残次品按照单耗关系折成料件,以料件进行申报;销毁处置货物为边角料、副产品的,报关适用监管方式为“边角料销毁(代码0400)”。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登录“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子系统”中的加工贸易手册子系统企业端,录入相应的核注清单,海关端审核通过后再完成报关单申报,报关单备注栏内应注明《申报表》编号。
九、销毁处置后的手(账)册报核时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金关二期系统已经实现全面无纸化,报核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单证,海关凭销毁处置核注清单及上传的《申报表》等相关单据进行核算核销。
(一)企业未获得销毁处置收入的,无需上传其他单据,对应的料件销毁核注清单参与核扣,销毁的保税货物会在系统电子数据中扣减,手册剩余数量为零,海关依据手册平衡情况和其他核销要素进行核算核销;
(二)企业获得销毁处置收入,且销毁处置货物为边角料、副产品的,需上传《申报表》,海关根据《申报表》所列明的货物清单及边角料补税情况进行核算核销;
(三)企业获得销毁处置收入,且销毁处置货物为料件、残次品的,因申报的监管方式为“进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4)”或“来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5)”,不能参与料件核扣,对应的手(账)册会有剩余数量,报核时企业需上传《申报表》、“原进口料件清单及折算关系”(上述第四条第四款),海关根据《申报表》、折算关系所列明的货物清单进行核算核销。
十、不如实申报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会有哪些后果?
未如实申报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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