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地方资讯 » 正文

山西省建立健全生态分类补偿制度

发布日期:2022-01-18  来源:山西学习平台  作者:任志霞  浏览次数:11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1月14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近两年来,山西省在建立健全生态分类补偿制度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其中,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补偿方面,山西省在出台《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基础上,开展了永久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划定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5631.95万亩(其中省级面积2220.4万亩),对维护山西省的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可持

1月14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近两年来,山西省在建立健全生态分类补偿制度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其中,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补偿方面,山西省在出台《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基础上,开展了永久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划定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5631.95万亩(其中省级面积2220.4万亩),对维护山西省的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方面,在山西省内6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范围内实施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20年和2021年,均下达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1000万元,山西省财政共安排资金1886万元。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面,山西省财政下达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资金2660万元,启动国家公园前期工作,开展了山西省直自然保护地的调查评估、省级自然保护地全域调查评估和跨区域重点保护地评估。

作者单位:山西日报社

责任编辑:杨涵棋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