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包括六项主要任务。整合机构,完善执法体系。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整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能,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市、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基本完成挂牌,2020年底前全部印发“三定”规定。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细化、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落实 “三项制度”、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政策,保障执法条件。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农业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标兵”评选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办案,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建立执法办案成效指标评价体系,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发布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和文书,以省级为单位探索抽调执法骨干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加强党建,铸就执法之魂。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党组织,坚持党建工作与执法工作互融互促,为执法工作提供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保障。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上下联动,把能力提升行动融入本地区本部门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办案的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能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