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地方资讯 » 正文

上海市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

发布日期:2021-12-07  来源:中国社区报  作者:梁云  浏览次数:8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此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等。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此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等。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30元,月增加90元,增幅7.26%;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615元调整为1730元,月增加115元。

调整提高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方面,对重残无业人员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615元调整为1730元,月增加115元;对特殊的7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7.26%)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责任编辑:傅炜君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