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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5  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  作者:市场与信息化司  浏览次数: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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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日期:2021-08-04 00:00作者:市场与信息化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日期:2021-08-04 00:00 作者:市场与信息化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农产品流通和产销精准对接,推动农业贸易交流与合作,提升农业品牌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我部定于2021年11月在深圳市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定于2021年11月1215日(1011日布展)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二、宗旨、主题和内容

  本届农交会秉承“促进贸易、展示成果、推动交流”的办展宗旨,以“畅通循环对接产销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为主题,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为引领,以塑强农业品牌、促进农产品消费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办展,全面展示建党百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强化数字赋能,促进产销对接,推动农交会成为引领三农发展、推进农产品消费升级、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载体,持续打造权威、务实、高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展会。

  三、主办、承办和组织机构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农村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执行承办,组委会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详见附件1)

  四、规模与布局

  本届农交会展览展示面积32万平方米,分为公益性展区和市场化展区。设立建党100周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展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区、农垦展区、广东展区、深圳展区、特大企业展区、农业科技展区、果蔬品牌展区、粮油品牌展区、茶叶品牌展区、畜禽品牌展区、水产品牌展区、糖酒品牌展区、国际品牌展区、都市农业展区、农业设施设备包装展区。

  五、重大活动

  本届农交会将安排数字乡村发展论坛、中国农业品牌创新实践研讨会、农业风险管理高峰论坛、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高峰论坛、农业品牌推介专场、第七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中国农垦品牌发布及推介活动、三农发展国际对话高端论坛、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深圳食品安全美食节、第六届深圳食品安全论坛等重大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庆祝建党百年,凝聚“衔接”合力。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加速迈进的起步之年。农交会作为农业农村举办的唯一综合性农业展会,具有展示三农发展成就、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贸易交流合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本届农交会将设立庆祝建党100周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展区,全面系统展示建党100年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届农交会的特殊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努力打造一届开放安全、务实高效的农业盛会。

  (二)加强组织动员,深入推进改革。农交会经过两年市场化改革,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成交量持续增长,展会面积成倍增加。本届农交会将继续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强市场化招展招商,按照专业分类设置展区,并设立采购商专场,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贸易洽谈活动。鼓励将商贸洽谈、合作签约、年会、会员大会等活动与农交会同期举办。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全力支持农交会市场化改革,加强引导和衔接配合,组织参加相关配套活动,积极动员辖区内龙头企业组展参展,推动参展单位及企业及时提交参展信息及参展产品资料,广泛邀约并推荐重点采购商参加,鼓励引导参展企业有关负责人积极参与采购商专场对接。组委会将为参展企业提供采购商信息对接、会前宣传等服务,确保展会贸易合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产销对接。本届农交会将组织开展脱贫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和产销对接专场活动,并对脱贫地区参展企业给予优惠。各地各单位要做好脱贫地区参展工作,聚焦“三区三州”、乡村振兴重点县农业农村部定点帮扶县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州县等区域,重点为与脱贫户利益连接紧密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展销平台,集中展示推介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聚焦品牌推介,创新活动方式。本届农交会将进一步强化品牌营销推介,在主场馆设立品牌推荐专区,组织开展企业品牌、省市级区域公用品牌推介专场、第七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中国农垦品牌发布及推介等重大活动期间,组委会将举办2021中国农业品牌推介专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一名政治立场坚定、深受群众喜爱、形象反响良好的品牌代言人作为本省农业品牌推介代表,参与农业品牌推介专场活动。本届农交会将创新省级农业品牌推介形式,各地可利用公共推介区自行组织,也可向组委会申报推介品牌,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千企万品推介会,并提前做好对接,有针对性地邀请重点采购商参加,以品牌营销推介大力促进品牌农产品消费。同时,组委会将依“线上农交会”续推介农业品牌,做好产销对接,打造永不落幕的农交会。

  (五)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产品品质。各筹展机构和单位要严把参展企业和产品质量关,参展主体以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为主,鼓励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独立参展参展产品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有关追溯管理要求。鼓励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品牌农产品参展。参展产品应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或获得相关国际质量认证,质量安全可追溯。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

  (六)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有序各筹机构和参展单位要严格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农业展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疫情防控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做好风险评估,落实防控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参展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本展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做好参展现场管理,确保展会安全有序。

  (七)厉行节俭办展,确保展会实效本届农交会筹办工作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重在实效,严格控制展会支出,杜绝豪华装修,精简一般仪式性活动

  (八)明确各方职责抓紧工作落实本届农交会展区面积大,重点活动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请各地各筹展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建农交会筹备组,明确各方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筹展机构明确1位负责同志、确定1位联络员,于917日前信息表(附件2)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一名品牌代言人,并于917日前将推荐表(附件3)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收集汇总本辖区农业品牌推介活动(含商贸洽谈会等)申报表(附件4)重点采购商名单(附件5)参展企业信息(附件6917日前报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英化  刘福江  

  电  话:010-59191862/3279

  传  真:010-59193147

  邮  箱:scsltc@163.com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卢汉飞

  电  话:020-37638519   

  传  真:020-37638530

  邮  箱:gdnzg@163.com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炎民

  电  话:0755-83070374

  传  真:0755-83070354

  邮  箱:xdny@mail.amr.sz.gov.cn

  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皎皎

  电  话:010-57970861,13811329885

  传  真:010-57970981

  邮  箱:caft@yasn.com.cn

  附件1.第十届农交会组织机构

        2.第十届农交会组展单位信息表

        3.第十九届农交会农业品牌推介专场品牌代言人推荐表

        4.第十届农交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品牌推介活动申报表

        5.第十届农交会重点采购商推荐表

        6.第十届农交会参展企业信息表

  农业农村部

  202183

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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