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全国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团结一心,英勇奋斗,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的胜利!”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进。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精神支撑。脱贫攻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中国人民意志品质、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充分彰显,赓续传承了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一如既往地埋头苦干、真抓实干,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返贫风险,确保贫困人口动态清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抓紧补弱项、缩差距、提质量,进一步提高脱贫地区的发展能力,推进脱贫地区群众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
为实现共同富裕汇聚磅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举措。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上下同心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以更加坚定的思想自觉、精准务实的举措、真抓实干的劲头,着力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等问题,让发展更加平衡,让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作者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厅)
责任编辑:赵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