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是全国首个针对某一类野生动物保护进行的立法,也是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
《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将候鸟保护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长制责任范围,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协调、解决候鸟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因极端降水、干旱、低温等气象灾害等造成候鸟栖息地破坏、食物匮乏等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帮助候鸟渡过难关。《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设立白鹤保护专章,借助立法保护江西“省鸟”白鹤这一旗舰物种,起到引领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生态文明。
《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还对观看、拍摄候鸟进行了规范,禁止以惊吓、驱赶、改变候鸟栖息环境等干扰候鸟生活的方式观看、拍摄候鸟,引导公众文明观鸟。
《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是全国首个针对某一类野生动物保护进行的立法,也是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意义重大,必将为江西省候鸟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