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直都是消费者关注的话题。保障食品安全不仅仅是生产者责任,在食品流通、销售过程中,食品销售者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9月17日,为了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划分为“重点责任”“食品销售者基本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三大部分。
强化食品销售过程控制
10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诸如上述的抽检通告还有很多。当食品离开生产车间,摆在货架上的食品安全保障亦需要监管部门和销售者共同努力。监管部门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市场如何作出快速反应,离不开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此外,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因食品贮存、运输而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在少数。在保障食品安全的过程中,食品销售者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在《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解读中提到,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形中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自查、追溯体系建设等列为重点责任予以强调,旨在提醒食品销售者以这两项责任为抓手,提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食品销售者基本责任”中,主要强化食品销售者的“过程控制”要求,同时兼顾“许可”“制度”“人员”“标签说明书”“温度”等要素控制要求。
入网销售者建立档案
今天,足不出户就可尝遍天下美食。相比于看得见、摸得着的货架和食品,线上平台食品销售者售卖的产品往往披着神秘面纱,不可窥其全貌。你是否遇到刚买过其商品的店铺几天后便无踪影?网购食品出现问题后该找谁维权?在庞大的网络食品市场上,形形色色的产品安全谁来把关?
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为线上店铺提供交易的第三方平台。
《指南》中的“其他相关主体责任”,就明确了从事食品贮存运输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主体应当落实的主要责任,强化“备案”“能力要求”“过程管理”“场所及设施设备”“配合义务”“报告”“禁止行为”等要素控制要求。
其中,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对入网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销售食品的,记录销售者名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住所、食品主要品种等信息;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记录销售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住所、食品添加剂主要品种、进货渠道等信息;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落实主体责任有根据
与保障食品生产过程安全不同,食品销售过程安全保障有着诸多的不确定环节,涉及的范围更广。食品销售者整体素质不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不强,不懂、不会、不知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让食品销售者了解食品销售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性,主动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亦需要多方努力。
为方便使用和查询,《指南》以表格形式表述各项要求。《指南》分为5个栏目,一是“项目”栏,主要是对主体责任进行分类明确,共梳理出47项责任;二是“要点”栏,主要是明确每一项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共梳理出105个要求;三是“内容”栏,主要是细化每个要点的落实内容和要求,共195条内容;四是“适用对象”栏,主要是明确每项主体责任的落实主体;五是“依据”栏,主要是明确每项主体责任的法律法规依据。
记者注意到,在“依据”栏,除《食品安全法》外,还涉及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较于销售者自行了解各项法规、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在全面梳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政策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基层监管人员、相关协会和食品销售者代表意见建议,起草并印发的《指南》更便于食品销售者理解和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食品销售者知法、懂法,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记者闫利)
消费日报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