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包含六部分内容,共二十一条,突出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坚持“简”的原则,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简化了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类型,探索提出了规划环评审查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的途径,明确了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简化的条件、简化原则、内容和改革试点要求。二是把握“联”的思路,统筹“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工作。把规划环评衔接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重点,保障区域“三线一单”成果落地;把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采纳落实,作为入园建设项目环评、项目环评简化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强化落实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总体部署,优化包括园区内共用污染治理设施在内的管理方式。三是突出“实”的效果,夯实责任、强化监管,保障规划环评效力发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规划环评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等的责任。提出加强后续管理、监管和指导的具体措施,有力保障规划环评见实效。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为新时期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对保障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管理要求衔接,促进园区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傅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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