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和国家发布的12批新职业
一、新职业的界定
新职业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包括:
(一)全新职业:随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而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性工作。
(二)更新职业:原有职业内涵 因技术更新产生较大变化,从业方式与原有职业相比已发生质的变化。
二、新职业申报审核程序
(一)建议。各级各类机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学校以及个人可结合实际,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提出新职业建议,并填写《新职业建议书》。
(二)汇总。部鉴定中心对新职业建议进行登记、汇总、分类。
(三)论证。由专家对新职业从重要性、独特(立)性、规范性、技术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审核。
(四)公示。专家审核结果通过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适时对外发布。
三、新职业公示和发布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网址:http://www.lm.gov.cn)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http://www.osta.org.cn)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名单
第一批新职业:
2004年8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1批9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形象设计师、锁具修理工、呼叫服务员、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汽车模型工、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牛肉分级员、首饰设计制作员。
第二批新职业:
2004年12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2批10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景观设计师、模具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家具设计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宠物健康护理员、动画绘制员。
第三批新职业:
2005年3月3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3批10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信用管理师、网络编辑员、房地产策划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玩具设计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企业文化师、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微水电利用工、智能楼宇管理师。
第四批新职业:
2005年10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4批11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芳香保健师(SPA)、宠物医师、医疗救护员、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水产品质量检验员、农业技术指导员、激光头制造工、小风电利用工、紧急救助员。
第五批新职业:
2005年12月1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5批10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礼仪主持人、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室内环境治理员、霓虹灯制作员、印前制作员、集成电路测试员、花艺环境设计师、计算机乐谱制作师、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
第六批新职业:
2006年4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6批14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体育经纪人、木材防腐师、照明设计师、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咖啡师、调香师、陶瓷工艺师、陶瓷产品设计师、皮具设计师、糖果工艺师、地毯设计师、调查分析师、肥料配方师。
第七批新职业:
2006年9月2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7批12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房地产经纪人、品牌管理师、报关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轮胎翻修工、医学设备管理师、农作物种子加工员、机场运行指挥员、社会文化指导员、宠物驯导师、酿酒师、鞋类设计师。
第八批新职业:
2007年1月11日,劳动保障部在上海召开第8新职业信息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10个新职业,这些职业是:会展设计师、珠宝首饰评估师、创业咨询师、手语翻译员、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城轨接触网检修工、数控程序员、合成材料测试员、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
第九批新职业:
2007年4月25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第9批新职业,这10个新职业是:衡器装配调试工、汽车玻璃维修工、工程机械修理工、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助听器验配师、豆制品工艺师、化妆品配方师、纺织面料设计师、生殖健康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
第十批新职业:
2007年11月2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青岛召开第10批新职业信息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我国服务业领域近来产生的10个新职业的信息。这10个新职业是: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玻璃分析检验员、乳品评鉴师、品酒师、坚果炒货工艺师、厨政管理师、色彩搭配师、电子音乐制作师、游泳救生员。
第十一批新职业:
2008年5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广州市召开第11批新职业信息发布会。公布了动车组司机、动车组机械师、燃气轮机运行值班员、加氢精制工、干法熄焦工、带温带压堵漏工、设备点检员、燃气具安装维修工8个新职业信息。
第十二批新职业:
2009年11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上海召开第12批新职业信息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8个新职业的信息。皮革护理员、调味品品评师、混凝土泵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煤气变压吸附制氢工、废热余压利用系统操作工、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启动《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工作,以客观反映我国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