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九期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职鉴字〔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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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队伍整体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8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举办第三十九期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理论。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与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方法及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流程。 3、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规范文件解读。 4、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及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情况介绍。 5、实操考试模拟演示。 二、培训职业范围 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三、培训对象 考评员:具备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或大学毕业通过实践熟悉本职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考评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各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高级考评员: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考评员证卡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换证考评员:持有考评人员证卡,已到有效期的考评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须由经过培训认证的考评人员实施;申请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考评人员。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选派参训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8年7月12日报到,13-14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培训费:考评员1200元、高级考评员1600元,考评员换证600元,高级考评员换证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考试合格者获得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卡。 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及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协助做好本地区参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请于2018年7月2日前将《第39期考评人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报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参训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到时交会务组:新参训人员携带《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或《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申报表》(见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换证人员请携带原考评人员证卡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联 系 人:陈万里、刘梦雪、梁生明 联系电话:010-63611271、63611269、63611266 传真电话:010-66022881 电子邮箱:coop666@163.com 网 址:www.china-gxjd.org.cn
附件1:报名回执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15日
————————————————————————————————————————————————————————————————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15日印发
文件原件下载:《第三十九期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评价考评人员培训班通知》(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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