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首届全国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预选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
供销职鉴函字[2018]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3号)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首届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这是评茶员职业领域首次国家级技能竞赛,真正贯彻“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办赛宗旨。为了扩大赛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国家级赛事。本次竞赛分预选赛和决赛两个阶段,2018年10月正式启动预选赛相关工作。为做好预选赛相关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背景 我国是茶叶种植、加工和消费大国,目前国内茶叶经济向好,茶产业链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茶叶审评人员数量持续增多,市场对高水平评茶员的需求强烈。通过打造我国国家级评茶员职业技能的顶级赛事,建立我国评茶员职业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和培养体系,不断提升行业从业者整体技能水平,对推动我国茶叶产区、茶叶加工、茶叶贸易产业链的品牌建设,促进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竞赛主旨 竞赛旨在通过打造茶叶行业国家级权威、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赛事,推动建立富有工匠精神的评茶员专业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提升评茶员职业素养,更好地引导茶叶消费文化,改善茶叶生产加工,促进茶业品牌建设和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国家级二类竞赛。竞赛设立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公平委员会和秘书处,负责大赛沟通协调、技术保障、公证仲裁等。 四、赛事说明 (一)竞赛职业 竞赛职业:评茶员 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竞赛项目:职工组设单项赛、全能赛、团体赛 学生组设单项赛、全能赛 (二)竞赛时间 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三)竞赛标准 竞赛分别以评茶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职工组适当增加技师标准,融入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竞赛采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在竞赛成绩中,评茶员职业按照理论知识占40%,技能操作占60%计分。具体竞赛内容和评判标准将在评茶员竞赛技术方案中另行发布。 (四)参赛选手 竞赛选手包括茶叶行业从事生产、加工、流通、教学科研等从业人员和在校学生。已获得 “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五)竞赛奖励 决赛职工组全能赛前三名经报请人社部批准,可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4-15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五、预选赛组织形式 预选赛设置:预选赛以省为单位,每省设一个省级分赛区,未设分赛区的,经组委会协调,该省选手可就近参加比赛。 省级分赛区承办单位:1、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2、省(区、市)级供销合作社;3、省级行业社团组织;4、其他具备赛事组织能力的机构。 六、省级分赛区报名办法及相关事宜 1、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省(区、市)级供销合作社和行业社团组织向竞赛组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可经与所在地省级供销社协调,向竞赛组委会申报。申报截止日:2018年9月30日。 2、竞赛组委会按照每省仅设一个省级分赛区的原则,确定省级分赛区承办单位,通知并授权承办单位,同时提供预选赛技术方案; 3、预选赛由各承办单位按照竞赛要求和规则自行组织。 4、各省分赛区通过预选赛选拔各赛项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团体代表队以企业为单位,由各省分赛区推荐参加决赛。决赛拟于12月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加强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做好预选赛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具体事宜可与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七、联系方式: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标准竞赛处 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首届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梁生明、刘一新 联系电话:010-63611266, 63611268, 18600267668, 13810170870 传真号码:010-66022881 E-mail:coop666@163.com
附件:1、分赛区承办申报表 2、首届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预选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