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农耕文明的历史渊源及其演进。几千年来,中华农耕文化在漫长的传统农业经济社会里不断演变发展,不但深刻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时至今日仍渗透在我们的生活特别是乡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以吴越地域为主体的江南农耕文化堪为典型代表。
按照李伯重的界定,“‘江南’大则囊括苏皖南部、浙江全省乃至江西大部,小则仅有太湖东部平原之角。介乎其中,则有苏松常镇或苏松嘉湖四府说、苏松杭嘉湖五府说、苏松常杭嘉湖六府说等”。若从狭义而论,“江南”基本可等同于长三角沪宁杭地区。江南的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土地肥沃,湖荡密布,气候温润,雨量充足,特别适宜农作物生产和水生物繁衍。以太湖流域为例,大约距今五万至一万年前,吴地的祖先就在茫茫的湖田江海中从事采集渔猎活动。到了新石器时代,水稻的种植与推广,为吴地先民开创了农耕文化的先声。数千年来,勤劳聪慧的江南百姓以极大热情从事农业生产,不断扩大种植面积,持续兴修水利,优化作物品种,注重改良农具,使得江南一直保持着粮食作物高产区的地位。此外,蚕桑、棉花、蔬菜、瓜果、黄麻、薄荷、茶叶等大量出产,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并远销南北,也为手工业发展提供了价廉物美的生产原料。
新石器时代江南农民的耕作方式,尚停留在“耜耕”与“踏耕”的古老方式。到了西周至春秋时期,由于吴国国力的日益强盛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不仅生产面积扩大,产量也提高了。迨至魏晋六朝时期,衣冠南渡,大量中原人民南下,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唐宋时期以后,江南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由原来的原始粗放型转向了精耕细作型,农具进一步改进,江东犁等工具出现,农业生产也得到了明显发展。至北宋时,苏州水稻“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苏湖熟,天下足”的说法开始流传。也正是唐宋时期,江南单一的水稻种植业拓展为稻、麦、蚕、桑、茶、果、竹、木等多种经营齐头发展的新型农业体系,不仅丰富了农业生产结构,也促进了商品性农业的形成发展。到了元明清,江南农业的走向更为成熟繁荣,农民种植经济作物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加工业开始发轫,推动农业经济逐步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满足市场需求的商品经济转型。这是诸如黄河流域农耕文化等其他农耕文明类型所没有的。
可以说,江南农耕文化发源并成长于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同时又孕育着部分现代化萌芽。
江南农耕文化的特质及其所面临的困境。江南地区富庶下的安逸氛围,塑造了本地民众温良柔和的品性,同时也有着积极勤劳、开拓进取的优秀品质。江南农耕文化作为数千年江南人民生产生活实践总结的浓缩和反映,不仅是我们探寻长江下游中华文明萌芽发迹、形成演化进程的重要源泉,也为我们更好地传承中华传统文明、保护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带来了可供借鉴的现实样本。目前,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农耕文化保护传承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社会转型中农耕文化遗产呈现加速消亡的趋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引发了对农业发展规律的认识误区,不少地区将工业发展的思维简单套用到农业上,农作物种植片面追求高产和商品化种养,导致农业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农村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城镇化的“虹吸效应”,让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工业和城镇转移,加速了自然村落的衰亡。一些传统文化建筑逐渐受到损坏,能够反映传统农耕文化特点的资源载体越发稀少。
二是生存环境变化中农耕文化遗产面临传承危机。随着土地流转和人口流动的加快,农民“兼业”成为普遍现象,有的甚至举家搬迁,农民之间的关系逐渐松散,人们在共同劳动和生活基础上开展农俗活动的传统逐渐淡化。
三是现有政策管理体系下农耕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充分。目前对农耕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外延缺少权威性界定,大量遗产很难被认定为文物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农耕文化遗产丰富的地区往往因财力限制很难有效保护当地文化遗产。
四是传统传承路径上农耕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办法不多。这突出表现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形式较为单一,基层文化阵地功能薄弱,许多乡镇文化站成为摆设;农村基础教育很少涉及农耕文化内容,农耕文化博物馆等有效的宣传教育载体少,社会上保护传承农耕文化的氛围不浓;以农业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为主要资源的旅游开发,普遍看重眼前盈利和即期收益,“破坏性建设、建设性破坏”隐患不少,难以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
江南传统农耕文化在现代化历程中的可能进路。文化是民族之魂,而农耕文化则是乡村振兴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农耕文化作为中国乡村社会几千年赖以存续的精神基础,正面临着消弭的危机,如何加强对其保护传承、活化利用,真正守住农业文明的根和魂,让璀璨的农耕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进程中焕发鲜活的基因,不仅是对历史负责,更是对未来负责。
第一,全面加强对江南农耕文化遗产的调查摸底。省级层面建立江南农耕文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吸纳农业农村、宣传文化、旅游、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厘清明确各部门在保护农耕文化方面的职责体系。分门别类组织开展对文化遗存、民居农具、自然环境、传统习俗等农耕文化资源进行调查、甄别,筛选出保护意义大、留存价值高的重点资源列为保护对象,为进一步保护传承明确方向和重点。
第二,加快制定江南农耕文化的保护名录。重点围绕民居建筑、桥梁水榭、农耕器具、手工业织造设备等有形文化遗存,生态湿地、河塘池沟、古树名木等自然生态资源,种桑养蚕文化、畜牧捕鱼方式等农业生产方式,婚丧嫁娶习俗、庙会、祭祀、民歌等农村传统习俗,建立江南农耕文化保护名录,对经审定为保护对象的农耕文化遗产,综合运用文字录像、数字化媒体等方式进行全面记录,形成翔实的档案数据库。根据不同遗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濒危程度,分类制定保护等级和操作细则。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保护名录的实时管理,掌握农耕文化资源的动态变化,提高保护传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逐步完善江南农耕文化的政策保护体系。适时制定江南农耕文化保护地方法规,将相关文化遗存纳入法定保护体系。对分布零散的农耕文化遗存,可采取置换搬迁、就地改造的方式进行整合集聚,总体上达到不损原物、妥善保护的目的。对遗存分布相对集中的可探索建立保护区,对可移动的保护对象要集聚到博物馆内,实行分类展示,充分表达农耕领域的系列文化。
第四,持续营造保护传承江南农耕文化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农耕文化的重要意义,鼓励建造开放特定主题的农耕文化园、农耕文化博物馆,对列入保护范围的内容广而告之,重点推介,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将乡土农耕文化宣传教育纳入青少年基础教育课程,让其像其他文化课那样呈现出明显的教学成果。将农耕文化的宣传保护与旅游业的规划发展结合起来,注重资源开发的同时强化保护利用,推动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相得益彰,实现江南传统农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既宣传了自身文化,又获得了经济效益。诸如此类,成绩是显而易见的。
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保护和传承江南农耕文化,保护的是一种文化特质,延续的是一种文化理念,传承的是一种文化精髓,连接的是一种文化脉络,构建的是一种文化和谐。保护和传承传统江南农耕文化,刻不容缓,意义深远。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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