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直播亦是如此——
近段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直播带货”霸屏网络,这种新业态的迸发不仅让传统行业焕发出新的活力,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更有吸引力的沉浸式体验,网络直播经济正按下加速键。从书记、市长到明星、网红,从企业商家到普通民众纷纷走进直播间,帮困扶贫、助农扶商,小到日用果蔬,大到房产车辆,无所不卖、无所不推,质优价廉、特色突出,呈现出一派“云”繁华景象,既方便了生活又拉动了内需,激活了消费市场的“一池春水”。这是网络直播经历野蛮生长之后,朝着实体化、专业化、优质化方向发展的一个生动实践。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明确提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然而,随着资本逐利风口,有的直播带货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数据造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冲动消费。有的直播平台和主播为追求流量、吸粉捞金,直播内容同质化、泛娱乐化现象非常严重,格调“千播一面”,低俗化、庸俗化、粗俗化层出不穷,无所不播、无处不在、无奇不有:吃喝玩乐、搔首弄姿、打架斗殴、八卦算命,满屏皆是;图文视频不堪入目,污言秽语泛滥成灾,频频挑动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特别是近期查处的一些直播平台纵容色诱打赏,非法地下平台公然进行淫秽表演、肆无忌惮开设赌局,万千丑态,无以复加。每个直播间都有几千到几万、十几万网民围观,一些心智未熟的青少年,盲目地成为那些无良低俗主播的拥趸和粉丝,甚至畸形迷恋到开出天价打赏。这些无疑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养成极具负面杀伤力,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恶劣影响,给社会和谐稳定埋下巨大隐患。
大浪淘沙,沉者为金,时间沉淀出优质内容。网络直播入行门槛低,但是行稳致远却并不容易。既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更要把得住红线、守得住底线。谁能全神贯注弘扬满满的正能量,谁能引发人们发现生活、创造精彩,谁的直播更有信息量,谁的侃侃而谈更有观点和价值,谁的货品在价格之外质量好、服务体验优……只有讲诚信、讲良心、讲操守的网络直播,才能成为成熟市场业态的一部分;只有弘扬新风正气、传播社会美德的网络直播,才能人气高涨、前景光明。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猛药去疴、重典治乱——
遵纪守法是基本底线,倘若任其野蛮生长,无异于饮鸩止渴、自毁长城。直播乱象,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治问题。凡将举事,令必先出。要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法治建设,修正老办法、立起新规矩,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值得欣喜的是,相关法规制度密集出台,整治力度不断加大,震慑威力正在释放。2020年5月19日,最高法出台相关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6月5日启动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打响了集中整治直播乱象的发令枪,约谈、下架、关停了一些直播平台,网民纷纷点赞,令人拍手称快!
加强管理、规范管理、有法可依,是每个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面对网络直播这一新业态,仍然需要扎紧笼子、把住关口、堵塞漏洞,把准入和退出的机制建起来,把负面清单、黑名单、处罚清单列出来,把各方权责关系顺起来,管住源头、扼住要害,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避免“九龙治水”,厘清监管职责,握紧十指打好“组合拳”。有法不行,与无法同。规定了的就不能触碰一毫,划线了的就不能逾越半步,只要“犯规”就要及时亮剑,掏出“红黄牌”,开出“禁赛”罚单。惟其如此,才能收到刮骨疗毒之功效。
直播乱象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要用创新思维和战略眼光去对待——
网络直播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它是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没有必要因噎废食,把婴儿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自律和他律需要双管齐下,监督和引导也要并驾齐驱。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直播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的同时,要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以及网络直播打赏、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形成激励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网络主播评价体系,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营养丰富、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特别是对那些地下直播平台,在依法处置、落地查人的同时,要深化国际合作,从根本上加以整治。
愿将黄鹤翅,一借飞云空。要善借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之势,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主流媒体向“直播+党务政务”“直播+传统文化”“直播+社会公益” “直播+民生服务”等领域进军,打造网络直播“国家队”,传播满满正能量,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生活充满阳光,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气候。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天朗气清还是乌烟瘴气,直接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以人民的名义,聚起洪荒之力,筑牢防护堤坝,披沙沥金、激浊扬清、祛邪扶正,合力打赢网络“蓝天保卫战”,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环境。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