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方针 » 正文

林草主管部门新承接2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监管职责

发布日期:2020-05-08  浏览次数:1696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通告,对20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调整。20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分别是:发菜、冬虫夏草、画笔菊、革苞菊、瓣鳞花、辐花、易颖草、毛披碱草、内蒙古大麦、三蕊草、线苞两型豆、红花绿绒蒿、胡黄连、山莨菪、沙芦草、短芒披碱草、无芒披碱草、四川狼尾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通告,对20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调整。

20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分别是:发菜、冬虫夏草、画笔菊、革苞菊、瓣鳞花、辐花、易颖草、毛披碱草、内蒙古大麦、三蕊草、线苞两型豆、红花绿绒蒿、胡黄连、山莨菪、沙芦草、短芒披碱草、无芒披碱草、四川狼尾草、华山新麦草、箭叶大油芒。

自4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调查、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等监督工作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划转至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于公告发布前农业农村部已受理的上述物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案件查处等事宜,仍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办理。

 

中国绿色时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