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理论与实践 » 正文

中央纪委这样督办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11-06  浏览次数:1037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青海省化隆县政府挪用易地扶贫搬迁等资金3150万元,将贫困搬迁群众安置到高档小区,资助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对财政部移送的这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经过分析研判,感觉背后存在问题。经报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同意,致函青海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此问题线索进行督办。集中筛选典型问
 

“青海省化隆县政府挪用易地扶贫搬迁等资金3150万元,将贫困搬迁群众安置到高档小区,资助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对财政部移送的这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经过分析研判,感觉背后存在问题。经报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同意,致函青海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此问题线索进行督办。

 

集中筛选典型问题线索,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视情要求提级办理,成为中央纪委加强脱贫攻坚监督的重要工作方法。一竿子插到底进行督办,一来可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二来可以督促和指导地方纪委提高执纪水平,加大工作力度。

 

所以,当青海省纪委将问题线索交由青海省海东市纪委核查处理,海东市纪委有关工作人员3天时间就调查完毕,并作出“未发现问题……建议予以了结”的相关结论报告时,中央纪委负责督办的同志并未就此采信,反而在心里多打了一个问号。

 

督办工作启动后,中央纪委将明确专人负责与有关省区市纪委的日常沟通联络,更重要的是对调查核实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性质认定、处理意见等方面有不同意见的,经请示中央纪委领导同意后,会向有关省区市纪委反馈;而对工作迟缓、不到位的,将会派员实地督办。

 

在此案中,中央纪委派员实地督办,青海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调度力量开展核查,最终查清了化隆县时任县长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海东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化隆县纪委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严肃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通过发函督办、约谈交办、实地督办、要求提级查办等方式,先后对湖南涟源古塘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严重串通投标、安徽阜阳“刷白墙”等近500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线索进行督办,责成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督办持续传导压力,推动了各级纪委监委持续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0年第20期)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