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而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手段,两者结合可以更有效保障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
自2023年11月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启动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解决涉及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质量方面的1259个问题。依靠法治力量,抓住重点问题,抓紧关键环节,抓牢整改成效,高标准农田方能建好用好。
以法治手段纾解农田建设难题。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关键举措。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有的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未做到因地制宜,导致不能满足农户的生产需求;有的用水时所产生的水电费偏高,增加农民负担,致使项目设备闲置;有的耕地“非粮化”,破坏了耕作层土壤;有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规范。对这些问题依法纠治的同时,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举一反三,在全疆范围内认真梳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以法治手段推动农田建设创新实践。加强法治合作,通过视频连线邀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业务专家上课,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普法教育,联合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业务培训,以学促能;提升法治质效,运用无人机航拍航测技术与现场勘探相结合,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这些好做法,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让法治力量真正成为护农为农的有效力量,方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实践走深走实,推动“中国饭碗”里装入更多“新疆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截至2023年底,新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558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近七成。要完成目标任务就要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依靠法治之力,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驾护航,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疆贡献。
责任编辑:梁红玉 林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