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产业动态 » 正文

我国将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发布日期:2024-11-29  来源:新华社  作者:邹多为  浏览次数:16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根据公告,自12月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开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根据公告,自12月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但在申报环节,企业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公告还明确,12月15日起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记者邹多为)

责任编辑:马英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