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当前,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已是大势所趋。抢抓数字经济发展先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以充分发挥二者融合叠加效应,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形成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强大合力,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实融合发展根基
网络、算力、数据,是支撑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要立足河北产业发展实际,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为各行各业提供数据处理能力、网络连接、计算存储服务以及信息安全保障。
适度超前部署新一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为实体经济提供强大的数据存储、传输和计算能力,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构建通用、智能和超级算力协同发展的供给体系,持续优化算力资源地域布局,加强集约化建设,强化“算网存用”协调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算力设施融合应用,支持算力运营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释放工业、医疗、教育、交通等重点行业对算力的需求潜力,激发智能算力、边缘算力等全场景应用创新活力。
健全数据供给体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促进数据要素高效合规供给、流通和开发利用,推动多源数据融合、数据多场景应用和多主体复用,释放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乘数效应。
强化核心技术攻关,激发数实融合创新源泉
技术创新是增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韧性的核心驱动力。在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掌握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核心技术尤为重要。要着眼世界前沿提前布局,加强技术攻关,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
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布局、系统组织,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智能制造装备的核心技术自给水平,加大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关键软件、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弥补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技术缺口。
建立健全核心技术攻关制度体系。强化对数字核心技术攻关的政策支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施策,激发企业作为数字技术创新主体的活力与潜力,加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技术服务领军企业,打造一批能引领行业潮流的数字经济创新平台。
积极推动成果应用。以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牵引作用,提升实体产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服务流通等各环节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加速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深度渗透与广泛应用。
强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实融合纵深发展
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核心内容。我省产业门类齐全,但数字经济在不同产业的渗透率不均衡。要立足差异化需求,分行业、分企业施策,探索多路径并行的产业数字化转型策略。
深化一二三产业数字赋能。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研究制定钢铁、建材、石化、机械、汽车、服装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全面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聚焦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推动研发设计、金融服务、交通运输、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围绕满足多样化、高品质生活需求,不断丰富商贸、文化、旅游、健康、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创新数字服务供给,提高服务业效益品质。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产业中的应用和普及,加大“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数智化水平和竞争力。
因企施策推动数字化转型。企业不仅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的主体,也是推动融合的关键力量。要以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为重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协同发展平台,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服务水平。对中小企业,一方面要加大贴息贷款等支持力度,探索先用后付、按收益分成的“合约式”数字化服务模式,促进中小企业“入网上云”;另一方面要鼓励引导中小企业融入核心企业生态圈,加强互联互通和协作配套,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转型。
强化政策制度支持,营造数实融合良好生态
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政策预期,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要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制度,营造良好生态,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坚持整体谋划、稳中求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监管体制,增强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各领域各行业之间、产业链供应链之间的政策系统性、协同性,强化政策协调发力,共同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建立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数字治理体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为数实融合催生的各类新业态新模式提供足够的成长空间。
健全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实融合信贷倾斜力度,支持各地建立数实融合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数实融合领域。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外引内培,制定人才目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引才工作。依托燕赵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引进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人才和创新团队,在住房、科研经费、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强化省内高校数字经济相关学科建设,推动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坚持在数实融合应用场景中培养技术与业务相融的复合型人才。鼓励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实训基地,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支持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促进跨界融合,为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人才保障。
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筑牢数实融合安全屏障
守住数据安全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红线和底线,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是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必须遵循的原则。要全面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体系,提升纵深防护与综合防御能力,为数实融合提供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强化通信网络、数字化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切实提升网络、系统与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构建护航数实融合的制度体系。
强化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依托省内国有数字化平台机构,搭建河北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综合服务监测平台,不断强化数字化安全态势智能识别、实时预警和应急处置,有效提升对关键技术、数据等资源的掌控能力。加强重要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增强对关键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搭建数实融合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国产自主可控替代。研究制定国产自主可控替代项目清单,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围绕芯片、基础软件等加快技术创新,稳步推进国产化替代,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为数实融合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
(作者系河北省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梁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