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三类项目:一是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等,支持新建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尚未覆盖的县市补齐短板。二是退役军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光荣院等,支持每个省份至少建设一所区域性优抚医院。三是残疾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设施、残疾人托养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推动每个地市都有一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与“十三五”时期相比,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四类,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支持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要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对于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要应保尽保。优先支持尚无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补齐设施“空白点”。特别是对于殡葬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火葬区尚无殡葬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做到应建尽建,不留空白。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