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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至500个产粮大县

发布日期:2021-07-12  浏览次数: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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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种粮收益,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对500个产粮大县实施稻谷、小麦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明年将推广至主产省份所有产粮大县。两种保险保障水平最高可达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
 为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种粮收益,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对500个产粮大县实施稻谷、小麦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明年将推广至主产省份所有产粮大县。两种保险保障水平最高可达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表示:“扩大三大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涉及农业保险产品的发展方向,加快提高保险金额,满足农户对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的期望,更好保障粮食安全。”

 

据悉,我国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通常仅保障物化成本,保额约每亩400元,而农业生产成本却达到每亩1000元以上,农业保险无法满足农民群众的风险保障需求。

 

完全成本保险不但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还覆盖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等,可有效弥补农作物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

 

收入保险不仅包含传统种植保险的责任,还可以弥补农作物因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损失。

 

2018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至2020年,在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北、山东和河南6省(区)的24个产粮大县,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迈出了我国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的关键一步。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

 

相比仅保障物化成本的农业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的保障程度大幅提升,收入保险的保障程度则更高。这也意味着保费将有较大幅度提升,各级财政补贴也会明显增加。对此,此次会议明确,保险费率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同时,加大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补贴比例也由试点期间的40%上升到了45%。

 

由于我国不少产粮大县往往也是财政弱县,加大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就意味着市县级保费补贴比例将进一步降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对缓解产粮大县财政支出压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将发挥积极作用。

 

农村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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