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 » 正文

海关科普:冷冻蔬菜及水果罐头通关指南

发布日期:2024-08-30  来源:中国海关  作者:俞其林 桂雨阳  浏览次数:65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冷冻蔬菜是将多种新鲜蔬菜经过加工处理后,以尽可能低的温度和尽可能快的速度冻制成小包装冷冻食品。而水果罐头的原料则取材于新鲜水果,经过挑选、清洗、去核去皮、预煮冷却、装罐、密封、杀菌、包装等工艺流程后,制成水果罐头。下面,我们为您讲解冷冻蔬菜及水果罐头的通关流程。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一)办理流程1.种植场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

冷冻蔬菜是将多种新鲜蔬菜经过加工处理后,以尽可能低的温度和尽可能快的速度冻制成小包装冷冻食品。而水果罐头的原料则取材于新鲜水果,经过挑选、清洗、去核去皮、预煮冷却、装罐、密封、杀菌、包装等工艺流程后,制成水果罐头。下面,我们为您讲解冷冻蔬菜及水果罐头的通关流程。

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一)办理流程

1.种植场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电子平台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备案;

2.种植场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文件审核,必要时可以实施现场审核;

3.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二)办理材料目录

1.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

2.种植场平面图;

3.经营者身份证及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2.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二)申请材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

(三)办理方式

1.登录“互联网+海关”;

2.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3.所在地海关现场办公窗口。

三、出口申报前监管

(一)申报流程

1.生产加工企业在对其生产的产品自检合格后,由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要求,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电子平台,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申请,申报时,将所出口的产品按照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商业单证(如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的编号逐一申报,并承诺取得相关批准、许可文件。

海关关员审核申报资料,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企业进行补正。

2.检验评定

现场检验:海关在接受企业申报后,依法对需要实施检验的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检验:核查企业资质,检查货物堆存环境,核查货证,产品检验等。

监督抽检:对于业务系统布控或查验指令确定为抽样送检的申报批次,海关关员按规定要求对该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3.合格评定

申报受理后抽中海关现场检验和监督抽检指令的,在经过海关现场检验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后,可由海关出具证书,准予出口;不符合要求的,经技术整改再次由海关检验合格后准予出口;技术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口。

申报受理后未抽中海关现场检验和监督抽检指令的冷冻蔬菜直接合格评定放行,准予出口。

海关提醒:冷冻蔬菜及水果罐头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进口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尤其是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农残限量标准等有特殊规定的,成品出口时要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规定,以免被限制进口,造成损失。

来源:宁波海关

责任编辑:刘畅 高薪茹 郭佳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