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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4-07-2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林丽鹂  浏览次数: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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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给老人的保健食品、给孩子的配方乳粉,这些食品的安全性是我最关心的。”北京消费者冯雅说。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关系“一老一小”和特殊疾病状况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3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除了

“给老人的保健食品、给孩子的配方乳粉,这些食品的安全性是我最关心的。”北京消费者冯雅说。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关系“一老一小”和特殊疾病状况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3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除了要掌握专业部分的内容,也应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标准和抽样检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等公共部分的内容。与《指南》同步实施的还有《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一步明确了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更好地规范了特殊食品监督抽考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几个月来,各地运用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考核,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周石平介绍,特殊食品产品性质特殊、技术要求特殊、消费人群特殊,相应的监管要求也很特殊,其生产经营除了要满足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要满足产品或配方的注册或备案制度、广告审批制度,经营环节要实行专区(柜)销售,标签和说明书须标明警示用语、消费提示等。对特殊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指南》和《大纲》是提高特殊食品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增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有力抓手。

长期从事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苑威认为,《指南》和《大纲》的出台,有利于把特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抓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指南》和《大纲》,我们能清晰地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管理好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从而抓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通过抽查考核,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消费者为中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山东威海一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林丽鹂)

责任编辑: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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