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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政府建设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4-07-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熊易寒 胡业飞  浏览次数: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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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重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要立足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乡村数字化建设的时代背景,深刻把握数字政府的科学内涵,依托“高效办成一件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等重要抓手,持续探索符合我国超大人口规模特征、超大城市治理规律、乡村振兴现实需求的数字政府建设新模式,加快实现以数字化为基础的高效能治理,全方位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从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数字政府建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有利于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数字政府,肩负着引领驱动数字中国全方位发展的重大职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长期以来,有的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深入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断增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减少,基于新技术手段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能力显著提升,但有的地方出现了“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的新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数字政府建设精准捕捉到了“事难办”的关键阻滞点,即传统科层结构与管理流程在信息传递、决策效率与化解问题上的局限,针对性地构建起一套以数据为驱动、服务为导向、协同为机制的数字化现代政府治理体系,通过数字化转型达成对传统科层治理局限的克服乃至超越,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等前沿信息技术全方位嵌入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活动之中,从而破解信息孤岛、提升决策科学性、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在此过程中,政府治理理念能够不断得到更新。建设数字政府,不仅要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实现业务与技术的深度融合,更要在根本上实现治理理念的更新,这就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形成开放、主动、多维、人机协同、创新担当的治理视野。具体而言,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在治理实践中嵌入信息化、网络化、平台化的治理理念以及注重数据驱动、鼓励公众参与、积极开放共享的治理价值,达成治理理念层面的根本性跃迁。因此,数字政府建设不仅是将“事难办”转化为“事易办”,在公共事务领域内全面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更是达成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全方位增强,促进国家治理效能的整体提升。

数字政府对数字经济发展有着显著的引领功能。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选择,对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数字政府具有高度的信息化与智能化特征,并构建起一个开放、共享、透明、协同的治理平台。这一平台不仅能提升政府自身的政务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更能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参与热情,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构筑坚实基础与澎湃驱动。通过治理标准的制定、公共数据的开放和政务服务的优化,数字政府为数字经济产业内各企业普遍提供一个高质量、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仅系统性地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而且通过数据要素的多重方式供给来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从而全方位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速数字经济的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

数字政府对数字社会发展具有坚实的支撑功能。一方面,数字政府通过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提高政府响应社会需求的速度与精准度,同时立足数字治理平台,实现与公众、产业组织、社会组织之间的高效信息互通和有效多方互动,推动公共资源的更优配置和社会服务的普惠递送。在此基础上,通过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阳光政府建设,拓展人民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建设的渠道和空间,为构建开放包容的数字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数字政府作为前沿信息技术与智能技术应用的先行者和示范者,通过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下的数字治理标杆,深化引领社会整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生转型,广泛加速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物质生活与数字生活的深度融合,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新增长点的不断涌现。

2.全方位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当前,我国正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数字政府建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系统、科学、完善的数字政府建设实践路径,全面提升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以兼具综合性、专业化的机构为牵头单位,形成推进数字治理的平台性组织。组织是国家治理活动开展的抓手与工具。目前,各地的数据局/大数据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及相匹配的12345市民热线,是我国推进数字化治理的主要组织载体。但在引领数字政府建设方面,还需要提升相关平台性组织的能级,强化其综合性和权威性,推进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此外,这些平台性组织还应具有城市治理和数字治理的专业性,可以快捷灵敏地回应市民、企业、社会组织的需求。

聚焦城市运行难点堵点和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推动数字治理更加实战管用、高效便捷。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在治理层面多头并进、多管齐下。要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加强对12345市民热线数据的分析,重点围绕有争议的工单和退单,不断完善热线知识库,建立常态化的职责不清事项决策机制和工作事项下沉基层一线审核把关机制。对城市运行难点堵点进行系统梳理,推动部门职能优化和跨部门高效协同。通过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的系统研究,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事权”进行科学配置。

对政府职能进行系统集成与整体优化。应树立“整体政府”的理念,以“事”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坚持“系统集成”,推动治理模式由部门单打独斗向整体协同联动转变。“一网通办”全面实施集成服务改革,以“最大集成度”为原则集成相关联事项。“一网统管”深入把握城市生命体、有机体特征,建立超大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整合感知终端,形成动态神经元数据集群,结合空间计算等技术,打造“人、机、物”三元融合感知系统,充分支撑数字治理需求。

以满足人民需求、化解社会问题为核心参照,让政务服务既有速度、又有“温度”。打造智能高效指挥处置体系,构建“平战一体、双向协同”指挥体系,让指挥处置既有“广度”、更显“效度”。通过开发特色应用场景,围绕需要处置的事项,将部门的数据信息纳入系统平台,把部门的管理要求转化为智能算法,通过技术平台智能发现问题、推送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处置问题,推动政府治理的整体性运转,实现“围绕部门职能来划段处置”向“围绕具体事项来联动处置”的转变,推动治理过程由“政府单一部门行使职能”向“政府整体提供服务”转变。

加快构建高效协同、开放共享的城市级数字底座,打造“区块链+隐私计算”的新型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离不开坚实的数字底座与数字平台。因此,要健全城市数据综合治理体系,注重数据共享与数据安全的有机统一。推进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做大做强大数据资源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应编尽编”“应归尽归”“上云上链”。在国家治理体系内部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实行“清单+目录”数据供需对接模式,建立基于应用场景授权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局对数据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形成“部门向数据主管机构提供数据、数据主管机构向部门回流数据”的双向流动、双向赋能机制,实现数据“管用、爱用、受用”。按照“中央厨房”思路(一次采集、多种生成)进行数据治理与数据共享,减轻基层数据填报负担。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有序流通,充分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支撑产业发展、大众创新与社会治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经全面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以及社会治理等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加强多元数据融合和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包括公共数据在内的数据要素价值,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政府要充分回应社会的数据要素需求,夯实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库,在经济、民生等领域打造一批主题库、专题库,鼓励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数据治理中,非敏感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形成无偿、充分、普惠的开放局面,注重以高价值数据的开放为工作重点;敏感公共数据以授权运营路径达成数据要素供给,坚持“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在保障国家与社会安全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公共数据价值。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数字政府枢纽功能,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数字文化等全方位协同发展。在数字中国发展的大系统中,数字政府应构建多层次、跨领域的数字化协同机制,实现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数字文化等多领域的引领与驱动。数字政府不仅是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公共事务决策者,更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协调者、催化剂和平台构建者。通过数字治理工具的有效介入,政府应致力于营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激发市场与社会各类主体活力,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与支撑新型数字企业生长壮大双管齐下;推动形成数字网络协同体系,积极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注重弥合数字鸿沟,确保数字红利广泛共享,营造健康的数字文化氛围,促进数字社会的包容性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作者:熊易寒 胡业飞(分别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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