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近日,江西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深化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加快工业“标准地”供应,拓展用地“增存挂钩”途径,有序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江西要求深化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优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持续推进各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持续调整优化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功能,整合企业登记、统计、税务、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建立数据准确的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数据库。每年形成全省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绩效报告。对工作推进扎实、要素配置精准、亩均效益水平提升明显的市、县(区),在财政政策、用地指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能耗排放等方面给予倾斜。
江西各地将加快工业“标准地”供应。除特殊工业项目外,进入开发区的一般工业项目必须实行“标准地”出让。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7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对工业“标准地”出让进度明显滞后的开发区将予以通报。不断拓展用地“增存挂钩”途径,推进工业用地集中布局。明确存量土地消化与建设用地报批挂钩机制,实行开发区未开发土地比例、面积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工业用地布局相挂钩,合理调控开发区用地布局,提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低效产业用地调查,有序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各地编制以开发区为重点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再开发目标、空间布局、开发强度、时序安排、效益评价等,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并按计划开展。
为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江西坚持规划引领和管控,要求新增工业项目原则上要在开发区批准四至范围内选址布局;依法依规开展开发区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合理划定工业用地红线,科学确定工业、仓储物流、科创研发等产业用地比例和规划条件,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外,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加快存量土地消化处置。
为不断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江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由以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结合工业“标准地”制度,探索“出让合同+监管协议”模式,并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积极推广混合产业用地政策。
来源: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编辑:宋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