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乡村振兴是一项历史性任务和系统性工作,必须动员更多力量、用更大的力度来推进。去年,党中央专门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建立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到实处,落实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发挥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真正把“三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要求体现出来。注重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既要突出实绩实效,推动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能整合的整合、能简化的简化,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又要通过督查考核推动真抓实干。
二是改革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农村工作是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健全议事协调、督查考核、上下衔接等机制,加强各级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建设,把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的工作统筹起来,形成推进乡村振兴强大合力。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要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是加大乡村振兴要素支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着眼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提出了一些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在人才方面,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在用地方面,提出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在投入方面,提出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同时,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综合运用信贷、保险、期货等政策,加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针对一些地方农业补贴跑冒滴漏问题,文件强调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把这些政策要求真正落实到位,让“人地钱”等资源要素更多汇聚乡村、服务乡村。
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办实事、见实效。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自然条件、风土人情、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各不相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搞“一刀切”。要充分尊重地域差异性,多给基层一些自主权,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不能不顾实际交任务、层层加码压指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民权益,干任何工作都要把农民利益摆在首要位置,真正惠民生、暖民心,坚决反对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更不能劳民伤财甚至侵害农民利益,要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作者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责任编辑:何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