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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 有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日期:2020-10-13  浏览次数: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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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9月28日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以来,在打通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上取得明显成效。今年7月9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福建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执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9月28日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以来,在打通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上取得明显成效。今年7月—9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福建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赴厦门、宁德、南安市实地检查,深入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平台、企业察看了解科研投入、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情况。同时,其他7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自查。

 

从这次执法检查结果综合看,福建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在推动福建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有新提升。截至2019年,福建省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753.75亿元,较2015年增长91.8%;福建省技术合同交易额146亿元,较2015年增长1.7倍。据最新统计,福建省多项科技创新指标名列全国前列。

 

检查组表示,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激励下,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越来越突出。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0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高校院所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越来越强,2019年高校院所技术转让成交额比上年增长20%;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善,目前福建省“双创”服务载体284个,在孵企业近5000家,5年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2300多家,有力推动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检查组也指出,针对目前科技成果总量供给有限等问题,福建省下一步要重点全方位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力争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目标,完善转化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生态。

 

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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