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为端稳中国饭碗筑起坚固法治屏障——相关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发布日期:2024-01-07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马爱平  浏览次数:107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这部法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庄晓泳向公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时说。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粮食安全保障法》,

“这部法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庄晓泳向公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时说。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粮食安全保障法》,该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粮食安全保障法》共11章74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粮食安全保障法》专设耕地保护一章,规定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黑土地、撂荒地、盐碱地等分别作出针对性规定。”庄晓泳表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利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所长吴文斌告诉记者,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就是把行之有效的保护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

粮食种植面积和单产是保障粮食丰产丰收的两大因素。“一方面,《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采取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明确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另一方面,该法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规定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和种子储备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庄晓泳介绍。

保障粮食安全,须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我国现有耕地三分之二是中低产田。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需要利用科技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中低产田基础地力,通过提高地力来挖掘产量潜力。”吴文斌说。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程国强看来,须集中力量解决耕地和种子问题。如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动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提高单产、降本增效,探索形成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着力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如何让节约粮食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对此,庄晓泳表示,《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粮食生产者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明确政府部门、粮食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及公民个人、家庭等有关主体的节约义务,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粮食节约,在节粮、减损两端同时发力,耕好“无形良田”。(记者马爱平)

责任编辑:何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