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产葡萄酒不断走出国门,其味道和品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外消费者的认可。那么葡萄酒出口产地检验检疫监管主要有哪些要求呢?
一、申请检验检疫与审单
葡萄酒出口前,出口生产企业、出口商向产地或者组货地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检验检疫申请,并提供单证电子化信息,对于合同、发票、装箱单申报时需提供单证名称和号码;对于代理申报委托书申报时可一次提交、多次使用。对于证明/声明材料,申报时申请人需申明持有相关材料,海关根据需要验核原件。
二、现场查验
海关受理出口检验检疫申请后,海关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根据设定的抽批规则随机形成针对出口货物的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的布控指令,隶属海关按照系统指令要求对被布控的出口葡萄酒产品实施现场检查和/或实验室检测。
三、综合评定
被海关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布控现场查检和实验室检验的出口葡萄酒,隶属海关对企业出口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结合现场查检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合格的放行,准予出口,并生成电子底账数据。经海关现场查检和实验室检验不符合要求并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葡萄酒,经技术处理合格,海关准予出口,并生成电子底账数据。
四、证书拟制与签发
准予出口的葡萄酒所需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健康等检验检疫证书。出口国家(地区)对证书形式和内容要求有变化的,经海关总署同意可以对证书形式和内容进行变更。
五、不合格处理
出口葡萄酒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书面告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关出口产品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责任编辑:高薪茹 张岩 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