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柬自贸协定项下农产品市场开放情况
(一)柬埔寨对中国农产品市场开放情况
中柬自贸协定项下,柬埔寨对中国农产品自由化水平为93.1%。根据协定承诺,柬埔寨将对中国1800多个农产品税目维持零关税、立即降零或逐步取消关税。其中,协定生效后柬方维持零关税或立即降零的税目数为1667个,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92.3%,主要是大蒜等蔬菜、苹果、梨和柑橘等水果、肉类、水产品、乳品、茶叶、棉花等。协定生效第5年、10年、20年开始降零税目数共15个,占全部农产品税目的0.8%,主要是酵母、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精油及香膏、甘蔗糖、甜菜糖等。此外,柬方对其卷心菜、番茄、西瓜、砂糖、烟草等产品实行例外处理,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6.9%。
(二)中国对柬埔寨农产品市场开放情况
中柬自贸协定项下,中国对柬埔寨农产品自由化水平为95.7%。中国承诺对柬埔寨1500多个农产品税目维持零关税、立即降零或逐步取消关税。其中,维持或立即降为零的农产品税目数为1448个,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95.3%,主要是肉类、水产品、乳品、蔬菜、水果、坚果、饮品等;协定生效第10年开始降为零的税目数为6个,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0.4%,主要有未磨胡椒、菠萝罐头、菠萝汁、椰子汁等;对已磨胡椒采取部分降税;对大米、小麦、玉米、棉花、羊毛、食糖等关税配额产品,以及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等部分食用植物油、烟草等64个农产品不进行关税削减,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4.2%。
(三)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情况
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通过正面清单方式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列明了各自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承诺,实现了高水平的双向市场开放。两国同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双方在已有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如集装箱货运等领域。在投资领域,双方在《中国—东盟投资协定》和《中柬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投资合作,并将便利中国企业“走出去”确立为双边投资合作的重要支柱。
二、协定实施以来双边农产品贸易情况
(一)协定生效实施以来,双边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
目前,中国已成为柬埔寨第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同时也是柬埔寨第一大大米出口市场,柬埔寨近一半大米出口到中国。柬埔寨成为中国第二大芒果进口来源地、第三大香蕉进口来源地、第四大木薯淀粉进口来源地和第六大大米进口来源地。2022年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7.6亿美元,较协定实施前的2021年增长13%,高于同期中国对全球9.9%的平均增速。其中,对柬埔寨出口2.1亿美元,增长15.5%;自柬埔寨进口5.4亿美元,增长12%;贸易逆差3.3亿美元,比协定实施前的2021年扩大10.4%。出口增长较快的主要是未焙制的麦芽、墨鱼及鱿鱼、冻鸭等,进口增长较快的主要是芒果、木薯淀粉和香蕉等。
(二)自柬埔寨进口的农产品种类相对集中,出口则较为分散
自柬埔寨进口集中在香蕉、长粒米精米、木薯淀粉和芒果,2022年进口额分别为2.4亿美元、1.8亿美元、2704.7万美元和959.9万美元,合计占中国自柬埔寨进口总额的84.1%。对柬埔寨出口主要为香肠、猪肠衣、冻鸭、未焙制的麦芽、墨鱼及鱿鱼、槟榔果、调味紫菜和白酒等,2022年出口额分别为2885.6万美元、2272.7万美元、1402.5万美元、1384.4万美元、1092.5万美元、968.3万美元、830.4万美元和799.3万美元,合计占中国对柬埔寨出口总额的54.3%。
三、深化中柬农业经贸合作的主要方向
中柬自贸协定是一份开放水平高、覆盖领域广、实现互利共赢的协定,创下多份“第一”:是我国与最不发达国家商签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第一个将“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独立设章的自贸协定。随着中柬自贸协定实施生效,两国农业经贸合作将有更为广阔的空间。一是继续深化双方农产品贸易合作。基于中柬自贸协定项下内容,合理运用关税减让条款和原产地规则,加快建设以柬埔寨西北部和洞里萨湖地区为中心的“鱼米走廊”,畅通水产品等贸易体系。二是加强双方农业产业链合作。当前中国仍是柬埔寨最大外国投资者,未来应积极发挥我国在农业育种研发、农机推广应用、作物特色加工等领域的优势,围绕淡水养殖和水稻种植等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特色农产品集散和加工力度,推动两国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三是探索数字农业合作新空间。柬埔寨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数字经济转型和电子商务发展,已推出《柬埔寨数字经济和社会政策框架(2021—2035)》。中柬双方可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数字农业合作,为两国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责任编辑:何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