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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大土科院与兴安盟土地规划院共建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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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与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更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将研究生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
 日前,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与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更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将研究生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在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建设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示范基地, 正式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技术创新平台。

 

首先,合作协议明确了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依据、目的、合作方向、内容、形式、方法、模式、时限、分工、地点、合作机制、联系对接、教学实践、科研训练、导师遴选、研究生校外安全、合作共建期间科研论文等学术成果共享、发表学术论文、科技奖励申报等相关事宜,厘清了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追责的条款。

 

产学研合作是集学习、科研、实践于一体的教育形式。中国农业大学作为双一流大学,是全国农业高校的排头兵,是引领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与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签订共建研究生培养实践示范基地合作协议,对兴安盟土地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学校教育与岗位、社会脱节的问题,更将会对土地科技创新和土地学科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兴安盟是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红色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诞生地,土地总面积6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地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内蒙古目前唯一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作为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全盟土地调查、规划、测绘、研究的重要职能,是具备甲级测绘、乙级土地规划资质,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自1990年建院以来,经过30年的创业创新和改革发展,管理转型升级,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现有固定资产2500万元,职工77人,院班子成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61人, 90%以上的职工都是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0岁,这是一支政治思想好、善于学习专研、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敢打硬仗、廉洁自律、充满生机和青春和活力的团队。不仅如此,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CW—10无人机、ZRM66六旋翼无人机、飞马智能无人机、各类型打印机、数字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便携式测深仪、全站仪、小型测距仪、服务器、测量仪器、手持RTK(农经之星)等办公软硬件新设备130余架台件。专业的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装备,为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推进高质量完成全盟自然资源的调查、规划、研究和测绘提供了基础条件和科技支撑,从而使各项工作跻身于全区乃至全国同行业前列,多次受到兴安盟、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中国农大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学科建设将涵盖从基础理论到工程技术层面,涉及土地与空间、土地与生态、土地与环境、土地与经济、人地矛盾等领域。学科框架按照“土地科学与技术”学科设置,全面建设与发展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土地整治工程、土地信息技术四个学科方向。中国农业大学土地与技术学院与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签订共建研究生培养实践示范基地合作协议,既有利于中国农业大学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为培养研究生走出一条产学研的新路,利于地处边疆的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必将为土地行业测绘规划研究、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培养提供丰沃的土壤,更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

 

目前,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指导下,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与中国农业大学土地与技术学院正在勠力同心,着手实施合作协议的各项内容条款,加快推动产学研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创新发展,迈向土地调查规划新征程,为全国其他地区共建研究生培养实践示范基地提供成功模式和可资借鉴的经验。(孙连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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