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禹贡》《山海经》《竹书纪年》《尔雅·释地》《周礼·职方》《汉书·地理志》《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等古籍史料记载,长江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次水灾,大禹治水的故事就是例证。根据文献考证,从唐代到清朝,长江流域水患愈发严重;民国时期,每隔两年长江流域就有水患的威胁;新中国成立后,长江水患亦时有发生。
大禹治水壁画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长江中下游、太湖流域和淮河下游里下河地区洪水泛滥,江汉平原一片汪洋,洞庭湖区、鄱阳湖区堤垸大多溃决,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6省150余县受灾。
清咸丰十年(1860年),长江上中游普降暴雨,干流发生特大洪水。屏山、丰都、万县等十余个沿江州县被水围,城垣坍塌,房屋倒塌,人畜大量淹没。此次大水冲开了藕池口,大量洪水涌入洞庭湖,洞庭湖区大部被淹。
清同治九年(1870年),长江发生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洪水,从四川盆地到长江中游平原湖区约3万平方千米的地区被淹,嘉陵江各河沿岸、重庆至汉口长江沿岸城镇农田普遍遭到淹没,合川、万县、丰都、宜昌等县尽成泽国。宜昌以下,堤垸普遍溃决。荆江南岸公安县“大水溃城淹平屋脊”,监利以下荆江北岸堤垸多处溃决,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一片汪洋,189个县受灾。
民国二十年(1931年),长江洪涝灾害频发,中下游江段普遍决堤,江汉平原、洞庭湖区、鄱阳湖区、太湖区大部被淹,武汉三镇受淹达3个月之久。湖南、湖北、江西、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8省合计受灾人口5127万,占当时人口的1/4,受灾农田973万公顷,占当时耕地面积28%,死亡约40万人,经济损失22.54亿元,是20世纪我国受灾范围最广、灾情最严重的一次大水灾。
1954年,长江中下游发生特大洪水,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5省有123个县市受灾,317余万公顷农田受到影响,受灾人口1888余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更对以后几年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1998年,长江发生特大洪灾,洪水量极大、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洪涝灾害严重,是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长江中下游干流湖北荆州的沙市至螺山、湖北黄冈的武穴至江西的九江共计359千米的河段水位超过了历史最高水位。鄱阳湖水系五河、洞庭湖水系四水发生大洪水后,长江上中游干支流又相继发生了较大洪水,长江上游接连出现8次洪峰。这次特大洪灾导致长江中下游干流和洞庭湖、鄱阳湖共溃垸1075个,淹没总面积达32.1万公顷,19.7万公顷耕地受到影响,受灾人口达229万人。
(本文摘自南京出版社出版的《长江国家文化公园100问》)
来源:南京出版传媒集团(南京出版社)
责任编辑:武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