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说道:“虽说爱国者应首先考虑‘苟利国家生死已’的大是大非……”文中的“苟利国家生死已”应作“苟利国家生死以”。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林则徐《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第二首中的名句,意思是:如果(这件事)对国家有利,我将不顾生死(去做),难道能因为有祸就躲避,有福就上前迎受吗?“生死以”语本《左传· 昭公四年》。春秋时代,郑国大夫子产改革军赋,受人诽谤,他坦然地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后来,汉代蔡邕《朱公叔谥议》中有云:“苟除民害,死生以之。”以,有凭借、依靠义,在这里指听凭、照例。“死生以之”或“生死以之”,即不论死活都要去做。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林则徐因禁烟被贬流放伊犁,临行与家人告别时所作,抒发了他的爱国心声。“已”有停止、完成的意思,“生死已”似可理解为不论死活都停止了。这不是林诗要表达的意思。
责任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