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得天津市政府批复,正式发布实施。《规划》提出,到2025年,天津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60%;提升重要湿地监测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湿地恢复项目,强化湿地保护与能力建设,对湿地自然保护地进行系统提升;在中心城区周边开展一系列生态修复项目,提升区域湿地生态环境质量。
为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天津市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依据国家确定的天津市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确定区级管控目标,将湿地面积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是完善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天津市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分为重要湿地与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和市级重要湿地。加强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和监测,进一步完善重要湿地名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湿地纳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在现有北大港国际重要湿地基础上,积极申报七里海国际重要湿地。构建一般湿地名录,完善湿地分级体系。
三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七里海、北大港、大黄堡、团泊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恢复项目,全面提升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结合“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开展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近海与海岸湿地生态水平。基于京津冀生态协同与流域生态治理,综合提升流域生态环境,重点加强“七廊”河流湿地保护修复。
四是探索湿地持续利用方式。将湿地保护与市民游憩和城市发展结合,鼓励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游憩、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在满足相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种植、养殖等农业利用活动,通过湿地保护助力生态农业发展。积极发展湿地相关产业,发展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五是强化湿地监测管理研究。加强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针对湿地监测评估结果,及时开展受损或低效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对湿地保护、修复、利用活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开采、开垦、填埋、污染湿地等行为,将湿地保护纳入各区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针对天津湿地生态特点,加强相关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
六是注重湿地保护合作交流。积极开展合作,引入先进的湿地保护理念、技术和经验,提高工程项目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并为湿地保护研究与实践贡献天津智慧。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