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是我国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就业机会的提供者、技术进步的推动者,为我国经济发展持续增添动能活力。近日,记者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的11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外资企业在华生产经营提供良好投资环境和必要便利条件。
蓄动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今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9月4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在发布会上介绍,民营经济发展局自成立以来,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意见》,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一系列民营企业家沟通交流活动,当面听取相关企业诉求建议,全流程跟踪、闭环解决企业反馈的问题。二是加强经验交流和互鉴。前不久,在江苏无锡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邀请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广工作经验、交流特色做法、促进互学互鉴、推动政策落实。三是加快研究谋划一批政策举措。开展未来一个时期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重大课题研究,研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出台推动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品牌建设等政策举措。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转发各地方、各部门贯彻实施。
此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已经实施近十年。“新机制在参与主体上,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在收益来源上,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在操作模式上,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李超介绍,三方面特点中,最突出的就是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新机制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近期,随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陆续细化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形势边际改善。根据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9月份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户数同比增长18.1%,比上月加快8.4个百分点。1—10月份,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6.2%,占进出口总额比重53.1%,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民间投资增长9.1%。
李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三个方面发力,努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研判、政策统筹、推动立法等各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二是持续拓展发展空间。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全球范围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重大战略部署等相关领域工作。三是持续搭建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政策、交流、合作、监测、评估、宣传等六大服务平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沟通渠道,积极纾困解难,促进健康发展。
增活力 吸引外资投资兴业
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我们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李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一如既往为外资企业在华生产经营提供良好投资环境和必要便利条件,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推出更大力度引资政策。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快推动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务实合作。
二是继续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
三是优化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持续推动修订或废止与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在政府采购、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充分保障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待遇。
四是加强重大外资项目保障。会同各地方健全外资项目储备和服务机制,协同联动实行全流程服务;尽快推出第七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先进、带动作用强的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加强要素支撑和政策支持,统筹协调解决涉及国家层面的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问题。
五是做好外商投资促进服务。继续举办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搭建跨国公司和地方投资对接平台;健全外资企业直接联系机制,与外资企业、商会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协调解决合理诉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记者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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