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8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五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监管执法,严把许可准入关、严格环境卫生和过程监管、严管承包经营行为、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严抓日常管理、严格招投标管理、分类推行“明厨亮灶”;压紧压实属地包保责任;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明显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