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针对盗采和非法贩卖黑土资源等问题,强化制度设计、明晰责任分工,出台了3个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加强黑土地保护的源头管控与综合治理。
一是出台《关于加强黑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是对耕地包括黑土地的保护目标、禁止性条款、各级责任和追责问责等进行了系统梳理,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4个方面的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及追责问责。
二是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打击盗采和非法贩卖黑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主要是针对盗采和非法贩卖黑土资源行为实施常态化监管,每年在1—6月违法行为易发的时间点,常态化开展打击盗采和非法贩卖黑土资源行为专项行动,聚焦采挖、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实施全链条排查管控、闭环式打击治理。
三是出台《关于加强黑土资源监管十二条措施》,主要是针对盗采和非法贩卖黑土资源行为,加强源头管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强化主动预防、及时发现、迅速制止、严厉查处、快速侦办、严肃问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黑土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指导,推进制度落实,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促进黑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