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公告【(2022)76号】
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
2022年12月28日,受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委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推广中心作为供销合作系统内唯一受总社委托开展科技成果管理相关工作的机构,按照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办法》,本着“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七位相关领域专家对“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成果进行了科技评价。
本次科技成果评价专家组,由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研究员郭子褀,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勇,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吴保国、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院朱珍民,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吕科,天津农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刘同海,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振波7位专家组成。
专家组经评议认为,成果构建了数字乡村基础数据指标体系和乡村产业大数据智能服务数据体系,建立了数字乡村大数据传输和汇聚方法,研制了数字乡村智能服务机器人,打造了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和相关服务产品,技术有较强的自主创新性。成果建立了数字乡村大数据标准体系和数字乡村产业智能服务技术体系,构建了商贸、物流等九类乡村公共服务数据库;研发了数字乡村产业大数据智能服务技术和智能机器人自动问答系统。成果打造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维度的乡村数字智能应用服务模式,提高了村镇管理与服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有利于我国乡村振兴和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国内市场竞争优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成果已在全国12个省市村镇中应用,提供新业态融合、农资农技、居民服务等“一村一员”全覆盖服务,可从全过程支撑村镇数字化建设,降低了数字化技术应用成本,有助于村镇激发产业振兴活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助力农民增收、便利居民生活、提升治理服务能力。成果达到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水平,技术熟化程度高,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经专家组全面审核,与会专家一致同意,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完成的“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通过科技成果评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1月6日
负责人:薄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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