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要闻综合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6-04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144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启动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颁布施行,并于2007年、2021年进行了两次全面系统的修改完善,是我国科技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记者从2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启动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

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颁布施行,并于2007年、2021年进行了两次全面系统的修改完善,是我国科技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记者从2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6月至7月,执法检查组赴辽宁、安徽、湖北、湖南、贵州、陕西等6省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吉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甘肃等6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执法检查组将重点检查八个方面内容:各地方各部门宣传贯彻和推动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基础研究有关情况;加强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有关情况;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情况;完善科研机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的情况;科技人员培养、管理、激励有关情况;区域科技创新实施情况;科技活动支持、保障、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9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执法检查工作,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稿并进行修改完善。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任晓旭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