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投资重点
现代种养业方面,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种养业,巩固主产区粮、棉、油、糖、胶生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乡土特色产业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发特色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乡土特色产业,建立利益联结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助力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
探索设立投资基金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推动设立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基金。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投资情况规范有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的行业优势,积极稳妥推进基金项目储备、项目推介等工作,鼓励相关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和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
完善全产业链模式
文件特别强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加快全产业链开发和一体化经营,开展规模化种养,发展加工和流通,开创品牌、注重营销,推进产业链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衔接,推进种养业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业等渗透交叉,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聚焦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链条,补齐产业链条中的发展短板。支持龙头企业下乡进村建总部、建分支机构、建生产加工基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经济日报记者 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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