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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发布日期:2023-06-03  来源:新华社  作者:谢希瑶  浏览次数: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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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商务部表示,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行动,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提升东亚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商务部表示,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行动,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提升东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地区和全球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从贸易看,2022年,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2.95万亿元,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8%;2023年1至4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4.1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30.9%。从吸引外资看,2022年,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235.3亿美元,同比增长23.1%;2023年1至4月,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近89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3.7%。

商务部表示,中方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实施RCEP,为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深入实施和用好协定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协定红利持续释放,充分发挥RCEP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将与其他各方一道,履行好协定义务,不断加强RCEP机制建设,提升协定的整体实施水平,为RCEP合作行稳致远提供有力保障。(记者谢希瑶)

责任编辑: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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