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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发布日期:2023-05-24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彭建强  浏览次数: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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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我国国情农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科学把握我国工农城乡关系演变特征,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推进“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我国国情农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科学把握我国工农城乡关系演变特征,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推进“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科学把握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更好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我国是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从我国社会历史进程来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基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我们已经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看,当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成为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必须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弱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其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推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从而实现循环流转。其中,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是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增强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方面。只有促进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实现高效集聚,才能更好释放巨大的创造动能和消费潜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实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乡村振兴

坚持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必须统筹谋划、科学推进。

乡村振兴是科学系统集成的战略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这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性概括。围绕总目标,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坚持总方针,要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向农村倾斜,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贯彻总要求,要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强化制度保障,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和制度保障,构成一个科学系统集成的战略体系。

乡村振兴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体现了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集中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广大农村居民期待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物质生活,希望增加公共服务、改善精神生活,对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等都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对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提出了新要求,对乡村社会治理也提出了新要求。现代化越往前走、物质生活越丰富,人民群众越喜欢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农业除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其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的功能就越能发挥积极作用。所以,推动乡村振兴不仅是广大农村居民的期待,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必须把推动乡村振兴与稳定经济大局、建设农业强国、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联系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乡村振兴坚持协同推进、全面振兴。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推动乡村生活富裕。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农村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要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组织保障,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五个振兴”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整体,要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还要强调精准、因地制宜,提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效力效能。

以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我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

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从我国国情和农业农村特点出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以把握重点关系有序推动乡村振兴

坚持正确工作策略和方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我国“三农”问题具有复杂性,同时各地区乡村发展又具有差异性和特殊性,在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甚至还常常面临“两难”选择。需运用辩证思维,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使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统一,使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一致。要遵循乡村建设规律,着眼长远谋定而后动,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切忌贪大求快。

二是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好落地问题。要对我国城镇化趋势、城乡发展格局变化进行研判,体现地域特色、农村特点和乡村风貌。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村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健全自下而上、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多听群众意见。要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使二者统一起来,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聚焦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和集体的关系、农民和市民的关系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明晰化、农村要素市场化、农业支持高效化、乡村治理现代化。要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科学引领、指导和推动乡村振兴。

四是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要充分考虑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接受,集中力量优先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要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和民生短板,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超越发展阶段,不能提脱离实际的目标。

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已经实现历史性转移,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科学指南。面对更为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必须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切实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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