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业讲智慧 智慧农业颜13264200058 2023-04-28 10:0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专题培训班暨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经济管理师专业技术等级评价通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强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立足“大国小农”国情,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经济实力、规划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农业社会化服务仍存在供需结构不平衡、服务能力差异和服务成本较高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由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拟)、北京新思路农技中心发起主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专题培训班 暨供销合作社行业“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经济管理师”专业技术等级评价”将于2023年6月10-13日在北京召开,诚邀参加。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新思路农业技术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君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地点】
2023年6月10日-13日
北京(具体见报道通知)
【培训内容】
一、政策与展望
1.二十大关于农业农村相关内容解读;
2.2023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政策解读;
3.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 (2020-2025)重点内容解读;
4.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2023年5月1日执行)解读;
5.农业产业重点扶持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
1.“辅导员+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
2.后疫情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3.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规范化运营和创新发展;
4.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5.数字化手段助力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质量提升(一码通、随手记等);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
1.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形势与政策;
2.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实施与机制创新;
3.“保险+信贷+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
4.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体系;
5.“企业+农户+合作社”发展模式探索及案例分享;
6.新媒体时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品牌营销;
【拟邀师资】
郭文军………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乡村振兴公益专项基金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城乡振兴管理研究院院长
翟留栓………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流通研究院专家、京东云特聘专家
程会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李 凌......北京联合大学教授
陈袁华......中国农科院规划设计院教授
王 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学院高级经济师832创始人
路国庆......本来味道创始人数字乡村领跑者
黄维东......中国管理科学院农经所处长
【结业认证】
全程参加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将发放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颁发的“合作经济管理师三级”或“农业职业经理人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官网可查。
【培训收益】
1.与专家、企业家现场互动机会;
2.获得国内外行业认可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3.对接专家或机构到学员项目实地考察,参与项目规划和跟踪;
4.对接产品采购渠道(供销832等线上政采平台、社群团购平台等);
5.对接中国供销农资集团对外合作项目(各地服务中心、供销加油站等)。
【收费标准】
培训费:2780元/人(培训、教材、考察),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收款及发票出具单位:北京君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
户 名:北京君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110 5016 836 000 000 0256
开户行行号:1051 0002 2021
【招生对象】
1. 各级党委或政府、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村支书或村主任代表;
2.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相关专业或领域教学/科研人员;
3.从事或有意从事规模化农业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其他乡村事业的企业家。
【报名咨询】
联系人:颜老师 电话:13031081371、1326420005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