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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发布日期:2023-04-28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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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3年4月26日责任编辑:张秋兰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张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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